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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十章(第1页)

《卷王穿书成女配(美食)》最快更新[630kan.com]

虽然简嘉又羞又恼,可她还是喝下了那一勺药酒。这个时代的医术并不发达,小小的病症拖得时间长了很有可能发展成大病。秦家在山中,真因为拉肚子治疗不及时导致更严重的肠胃炎,想要看病也是一件难事。

药酒的味道有些冲,可是效果却很好,喝下去没多久,她的肚子消停了,那之后才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等她醒过来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简嘉站在回廊上眼神恍惚地看向天空,“几点了?”

没有钟表就是不方便,从穿越过来至今,她只能靠太阳的位置和树木的影子判断大致时间。可能是因为原主的关系,她觉得自己的时间掐得还挺准的。就比如现在,她觉得现在可能是上午八九点左右。

耳边传来了秦朗的招呼声:“姐姐,兄长在锅里留了你的饭。”

秦易留了饭?简嘉脑海中顿时浮现出颜色不明的糊糊和外焦内生的烤鸡,她刚想拒绝,就听秦朗说道:“兄长今天煮了白米粥。”

简嘉环视了一圈,只听秦朗说话,却不见他的人影:“朗儿,你在哪里?”

东厢房的门开了,瘦弱的秦朗从门缝中钻了出来:“我在这里。”

简嘉甚是惊奇:“哎?你是怎么看到我的?”秦朗抿了抿唇,抬手指了指身边的窗户。

简嘉这才发现杂物掩映的窗户推开了一条小缝,秦朗就是从这条缝里面看到了站在回廊里的自己。瞅了瞅几乎被杂物遮挡的东厢房,简嘉摸了摸下颚:“一会儿姐姐先把你门前的杂物收拾出来。”

对于普通人家而言,东厢房的位置很好。可是秦家不一样,秦家外侧没有窗户,只有到下午时分,阳光才能照到秦朗的屋子里。再加上杂物遮掩,秦朗的房间几乎不见光。他本就体弱,长期呆在荫蔽的房间里对身体不好。

秦朗抬起头,露出了一个怯生生的微笑:“谢谢姐姐。”

正如秦朗说的那样,秦易今天早上煮的是白米粥。只是简嘉起床太晚了,原本浓稠的白粥已经有些厚重了。不过比起昨天吃到的那两顿,粗瓷碗中的白粥堪称美味。

简嘉一边喝着粥一边问秦朗:“你兄长呢?”

秦朗细声细气地说道:“兄长还没下山。”

作为山中猎户,打猎是秦易赖以生存的手段,打到了猎物换成的钱是秦家主要的收入来源。山中猎物不可能站在那边等着他来猎杀,因而每天寻找并猎杀猎物就要耗费他很多时间,每当捉到猎物,他还要第一时间去镇上售卖,因而大部分时间他并不在家中。

*

秦朗是个安静的孩子,同简嘉说了几句话之后,他又一头扎进了屋中。简嘉在东厢房外收拾杂物时,除了偶尔听见他的咳嗽声外,就只能闻到屋内隐约传出的苦涩药味。

东厢房的窗台下堆着几件破旧的家具,家具的一角卡住了窗框,以至于秦朗的窗户只能打开一条缝。就在简嘉搬开家具的时候,她朝着窗户向着屋内看了一眼。

这一看,她惊讶地发现秦朗竟然正在窗前看书写字!小小的孩童手握着已经秃毛的笔,在粗糙的纸上一笔一划地临摹着,他的背脊挺得笔直,握笔的姿势也有模有样。他神情严肃,每一次落笔都无比慎重。

这一刻秦家两兄弟的表情高度重合,充分证明了血缘的奇妙之处。看到板着脸的秦朗,简嘉已经可以预见他长大之后就是另一个秦易了。想到这里,她不由得不由得轻笑了出声。

笑声惊动了秦朗,他飞快地放下了手里的笔,不好意思地说道:“姐姐,需要我帮忙吗?”

简嘉笑了笑,温声道:“不用帮忙,没想到朗儿已经开始习字了,都念了什么书啊?”

秦朗低下头,细细的手指揉着衣摆,声音低如蚊蚋:“没念什么书,就随便看看……”

简嘉轻笑一声,这孩子怎么像受到惊吓的小动物似的?看书习字是好事,他怎么还惶恐上了?只是这孩子也太不注意了,小小年纪就在昏暗的房间里看书,将来眼睛会受不了的。

简嘉快步迈进了秦朗的屋子,一推开东厢房的门,一股苦涩的中药味便迎面而来。外面明明大好的太阳,屋中光线却非常阴暗。

简嘉站定了半刻,让自己的视线适应了一下屋中的光线。待双眼适应后,她环视一圈将秦朗的房间布置收到眼底。

秦朗的房中只有四件家具,除了靠墙的小床和一个紧闭的衣柜之外,就只有窗台边的小案桌和过分高大的方凳。

窄小的案桌左上角落放着几本薄薄的书,最上面的那一本已经没有封皮了,泛黄的书页卷起,也不知被翻了多少遍。右上角则放着一个拳头大的砚台,砚台内没有墨,只有一滩深色的液体,比原主洗过毛笔的水颜色还要淡。砚台上搁着一根一尺长的毛笔,没有可供悬挂的笔绳和笔挂,只有已经包浆的笔杆和裂开的笔斗,笔头部分的毛更是秃得只剩下稀稀拉拉几根毛。

占据案桌最大面积的是堆叠在一起的黄麻纸,每一张黄麻纸上都写上了密密麻麻的字。深深浅浅的墨渍将黄麻纸染成了棕色。

简嘉的目光落在了平铺在桌上的黄麻纸上,麻纸上磨痕未干,衬得刚写的几个字比别的字要深一些。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她更加惊讶了,秦朗的字竟然写得很工整,至少比半吊子的原主和自己好多了。

她的目光在书页上转了几圈,由衷赞叹道:“朗儿厉害啊!”她随手拿起了这几本书翻了翻,都是孩童启蒙的课本,前两本被翻烂的一本是《三字经》,另一本是《千字文》。

在大景有很多百姓不识字,一是进不起私塾,二是很多人也没读书的意识。原主所在的简家村便是如此,一个村子二三十个孩童,能识字的一只手数得过来。

而这些能上学的孩童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他们年纪太小,比起端坐在学堂听夫子照本宣科,他们的心像是春日的纸鸢,更加向往学堂外广阔的天空。而幼小的秦朗却能在没有大人和夫子约束的情况下看书练字,而且还学得有模有样……

这孩子有天分啊!

回想原著,好像没有提到秦朗识字这点。不过简嘉很快就释然了,就连原主都是寥寥几笔简单勾勒出来的恶毒女配,更别说秦朗这个连名字都没出现的NPC了。

秦朗小脸涨得通红,头垂得更低了:“对不起,姐姐,我以后会听你的话,你,你可以把这几本书留给我吗?我以后再也不在你忙碌的时候练字了……”

简嘉:???

看着垂头丧气的小

【画中仙】  半岛调查员  满级龙崽在生存  兽兽我呀,翻身做人啦  转生异世界,变成失明萝莉  望门娇媳  结婚选我我超乖[电竞]  景明春  刚重生,女知青正躺在我身旁  黑化男主以为自己火葬场了  皇帝卸磨杀驴,我立马扯反旗  如梦半生  港城大佬算我一个[年代]  《四时之景》  梦核巡回  穿书后果断和男主提分手  重生:红色仕途  和老婆坠机荒岛后,我打造了自己的王国  权臣曾是我阿兄  炮灰们的团宠小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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