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rg]
实际上,他的战力也相当高。
而且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武道最巅峰的存在。
他最大优势,在于脑子。
所以,在修炼的时候,他着重修炼的就是逃遁和隐身的能力。
以至于他跟得这么近,纳克罗达居然都没发现。
而叶无忌所有的注意力都在纳克罗达身上,竟然也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三个人,就这样一直沉默的往前。
一直向前走了四五公里,来到岩洞深处。
一眼看过去,这里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的岩洞。
只是不断有源源不断的灵气冒出,成为灵气的源头。
就如同泉水的源头,纵使找到最根源的地方,未必就有个什么特殊的东西。
但这里的灵气却是最为浓郁。
纳克罗达转了一圈,满意地坐了下来,拿下身上背着的背包,里面全是各种吃的喝的,甚至还有帐篷。
看样子,他是打算在这里常驻一段。
到了至尊境界,吃喝已经没有普通人要求那样高,甚至可以以真气反哺自身,极限情况下,坚持几个月不吃不喝都是可能的。
而这里灵气充裕,附近随意生长的菌类都拥有丰富的能量,足以补充食物的来源。
水更简单,岩缝中渗出的水,足够满足饮用所需。
纳克罗达的背包里,是几乎一整个背包的酒和几包盐15858513883.com,还有几包雪茄。
这倒是个挺会享受生活的家伙。
看着纳克罗达放好东西,叶无忌淡然地走了出去。
纳克罗达正在准备找个地方修炼,突然感觉到有人走来,神色瞬间紧张了起来。
他猛然回头,一眼看到叶无忌,顿时吓的魂飞魄散。
“蹬蹬瞪......”
纳克罗达猛然后退几步,一下靠在了岩壁上。
“不......不可能!”
纳克罗达忍不住尖叫起来。
叶无忌看着纳克罗达,淡然摇头:“纳克罗达,你选错了道路。”
纳克罗达眼睛瞪圆了:“不可能,你不是已经死了吗?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你死了!”
“你和那个家伙同归于尽了,被灵气之源打破封印的爆发冲击成灰了。”
“不可能,你不可能还活着。”
纳克罗达深知叶无忌的力量到底有多强,此刻看到叶无忌好好地站在他的面前,腿都在哆嗦。
叶无忌微微一笑:“很多人都盼着我死,但是我偏偏死不了。”
“我若是死了,这世界上的魑魅魍魉,岂不是太过猖狂。”
“纳克罗达,现在你该做出选择。”
纳克罗达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他看着叶无忌,全身力量充满,随时都可以出手。
但是看着叶无忌,他又没有出手的勇气。
叶无忌当日和幽冥老祖的一场大战,那种把一个岛屿轰得几乎成为粉末的力量,让他感到深深的恐惧。
尤其是最后,在力量几乎枯竭的情况下,依然轻松击杀两个至尊,更是在封印爆发那样的恐怖力量中居然活下来了,这让纳克罗达在他面前,实在提不起反抗的心思。
突然,纳克罗达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眼前顿时亮了起来。[rg]
有朝一日龙抬头 九龙战神 闪婚独宠:陆少娇妻有点狂 全能医婿 我有吞噬进化系统 少帅夫人超甜的 大人物们争着要罩我 大佬们太宠妹妹了 女神的贴身护卫陈扬林清雪 我的女团爆红了 华夏第一战神 豪门狂婿林初雪陈塘 林初雪陈塘 小说主角陈塘林初雪 鸾啸 豪门女婿陈塘林初雪 末世之人生赢家 虎啸风声 天降神王 精灵图录
试问哪家的穿越女开局就被送上断头台?试问哪家的男主上来就想剁女主的手挖女主的眼?可摊上这些破事的夏今安表示丝毫不慌。她只管带着医疗系统和自己的杀手联盟一边刷等级一边打脸虐渣。有的狂躁王爷嘴上喊着要虐妻,身体却越宠越真香,还顺带把自己虐成了醋王?安安,你会不会嫌我长得吓人,跟那个天下第一美男跑了?夏今安撇了眼刚沐浴完出来,紧穿着一件罩衫,露出八块腹肌人鱼线的某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视线顺着腹肌一路往下,忍不住干咳道咳,长得吓人和长得吓人,是两回事啊哥哥!...
杏花树下,夫君许我一世安逸富足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浓情惬意杏花落尽,往日的欢情在一次次的刀光剑影中,柔肠寸断,痛苦不堪我望着夫君,那个曾经的屠夫,现在的将军纵使万人阻扰,天地不容,也只愿留在他的身边,做他专属的娇妻。...
娇妻以为我还是瞎子,竟然当着我的面...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她本是一名江湖女子,被人追杀坠崖后,重生在了一名冷宫弃妃身上。既来之则安之!可是为什么,附赠的两个小包子,不是痴傻就是废柴?她刚准备抽身离开皇宫的时候,却不想前世的女儿为了给她报仇,竟然也进宫来了!刚刚还窃喜的她,顿时有了一种生活无望的感觉!...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