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rg]
叶无忌没有答案,程向天他们同样也是一团雾水,很想知道这个答案。
只是若是不能达到当初的神的境界,恐怕是没办法了解的。
“既然灵气已经重新复苏,那么,早晚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神,成为那种强者之后,如果他们还没死,我一定要去和他们问个清楚,为什么。”叶无忌的脸色冰寒。
一个封印,九十条人命为引才能激活,再集合万千人之力才能打开。
而最后阵法打破之后,那爆发的力量,别说是普通高手,就算是以现在叶无忌天尊之境的力量去比拟衡量,在那种力量之下,也绝对没有生机。
就算是玄尊,估计也难以存活。
实际上,牺牲的人超过千人!
因为没人知道破阵之法,只能去尝试。
大华还算是幸运的,至少有了美联邦帝国的先例。
不过这也正好说明了,为何美联邦帝国破阵似乎需要的力量比大华更少。
是因为他们乱战之下,已经死去了太多人,足够激活阵法,然后无数人的轰击之下,也算是机缘巧合才打开了这个封印。
大华准备更充分,力量绝对超过当时美联邦帝国三倍还多,却依然没能打开封印,最后是靠着自爆的战士们,才终于打开了阵法。
叶无忌接着却又皱起了眉头:“可是,为何神族知道这个事情,却不肯说?”
若是他们早说,至少叶无忌能做出准备,不至于牺牲如此之多的人。
程向天微微叹息:“各族封闭太jshonghuajx.com久了,以至于你带领大华想要去打破封印的时候,没有人知道......”
“当我们知道之后,许多人也认为只是虚张声势,顶多你们无法打破也就该后退了。”
“哪里知道,大华战士刚烈如此,居然敢以身破阵。”
叶无忌呼出一口气:“大华战士,无所畏惧,为了大华,他们任何牺牲都可以做出,包括我。”
“他们是大华永远强盛的根基,也正是因为了有他们,一代代前赴后继,才有大华数千年不衰的国运。”
“这一点,他们比所谓的神族高贵百倍。”
程向天默然不语,他其实很清楚,神族的自私和卑鄙,绝非一般人可想。
虽然自称神族,其实他们还不如人渣。
人渣还有底线,但是他们为了保证自己的家族地位,巩固自己的家族权势,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比如,叶修庭!
可此刻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这个时候,这些大华神族,依然保持了对大华的巨大优势。
若是要翻脸彻查,大华还没那个力量,最后只能两败俱伤。
哪怕程家愿意和大华联手也不行。
邪族虽然人数也不少,但是比之那是十多个自称神族的家族,单独怼上一家是没问题,但是要面对他们的联手,还是差了很多力量。
更何况,还有潜藏在黑暗中的魔族。
叶无忌这个时候也恰好想到了魔族的事情:“外公,何为魔族?”
这个问题似乎有点为难,程向天皱起了眉头,沉吟一下,好久之后才说道。
“这个问题,等你突破天尊,成就玄尊之后再说吧。”
“魔族,暂时不要问。”
叶无忌心里微微一沉,这魔族......
看来很可怕。
不过,不管是什么,只要是阻挡在大华面前的,叶无忌都会彻底把他们清除。[rg]
我的女团爆红了 女神的贴身护卫陈扬林清雪 有朝一日龙抬头 我有吞噬进化系统 九龙战神 林初雪陈塘 全能医婿 小说主角陈塘林初雪 大佬们太宠妹妹了 鸾啸 华夏第一战神 末世之人生赢家 豪门狂婿林初雪陈塘 精灵图录 少帅夫人超甜的 闪婚独宠:陆少娇妻有点狂 大人物们争着要罩我 豪门女婿陈塘林初雪 天降神王 虎啸风声
试问哪家的穿越女开局就被送上断头台?试问哪家的男主上来就想剁女主的手挖女主的眼?可摊上这些破事的夏今安表示丝毫不慌。她只管带着医疗系统和自己的杀手联盟一边刷等级一边打脸虐渣。有的狂躁王爷嘴上喊着要虐妻,身体却越宠越真香,还顺带把自己虐成了醋王?安安,你会不会嫌我长得吓人,跟那个天下第一美男跑了?夏今安撇了眼刚沐浴完出来,紧穿着一件罩衫,露出八块腹肌人鱼线的某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视线顺着腹肌一路往下,忍不住干咳道咳,长得吓人和长得吓人,是两回事啊哥哥!...
杏花树下,夫君许我一世安逸富足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浓情惬意杏花落尽,往日的欢情在一次次的刀光剑影中,柔肠寸断,痛苦不堪我望着夫君,那个曾经的屠夫,现在的将军纵使万人阻扰,天地不容,也只愿留在他的身边,做他专属的娇妻。...
娇妻以为我还是瞎子,竟然当着我的面...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她本是一名江湖女子,被人追杀坠崖后,重生在了一名冷宫弃妃身上。既来之则安之!可是为什么,附赠的两个小包子,不是痴傻就是废柴?她刚准备抽身离开皇宫的时候,却不想前世的女儿为了给她报仇,竟然也进宫来了!刚刚还窃喜的她,顿时有了一种生活无望的感觉!...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