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这种级别的僵尸,对丁哲没有任何作用。
不等僵尸来到丁哲身边。
丁哲便冲过去,一剑一个,直接把三个僵尸放倒。
因为丁哲想把僵尸击杀在很远的范围内。
所以不知不觉间离开了秦慕雪休息的位置。
他击杀完僵尸准备退回到原地。
哪知道,身后却是忽然间传来了秦慕雪的尖叫:“啊,丁大哥……”
丁哲急忙转身,然后看见,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僵尸竟然出现在了秦慕雪的身边。
此刻,丁哲距离秦慕雪已经有三四丈的距离。
而那个僵尸已经来到了秦慕雪栖身的防潮垫地旁边了。
在这种情况下,丁哲的速度就是再快,也没办法及时救援了。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举起宝剑,打算来一个飞剑杀人。
只是这宝剑不是红鸢剑,也不知道能不能经受得住,丁哲的以气驭剑。
丁哲曾经尝试过用普通宝剑来施展驭剑术。
结果却是发现,只有红鸢剑才适合。
其他宝剑,不是无法承受澎湃的真气而解体,就是不容易控制准头。
哪知道,就在丁哲抬起宝剑的同时。
却是看见,秦慕雪挣扎着坐起来,然后伸出中指,对着那个僵尸轻轻一甩。
刷!
一滴鲜血正中那僵尸的额头。
“呃啊!”
那僵尸的头冒出一股青烟,然后被定在了那里。
随之,他站在那里,张牙舞爪地叫嚷着。
手里的武器胡乱挥动。
却是无法移动分毫。
“嗯?”
丁哲一愣,他没想到,这中指血竟然真的辟邪。
当下,他急忙走过去一剑,直接砍了那个僵尸。
转身看着秦慕雪:“慕雪妹妹,你没事吧。”
“没事啊!”第一次用中指血定住僵尸的秦慕雪显然很兴奋,她转身对着丁哲举着中指:“丁大哥,原来传说是真的,中指血真的可以辟邪……”
丁哲看了一眼,那雪白的手指上面还有一朵血花呢。
只是,这小妮子对着自己比画中指,简直岂有此理,于是便开玩笑道:“你个混球,怎么可以对我做出这种手势……”
“呃!”
秦慕雪脸颊一红,然后急忙把手指头背在自己的背后,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造假宗师在洪荒 开局操作蝙蝠侠 金丝雀笼中鸟 陆寒秦慕烟 修炼从简化功法开始 深海余烬 万劫魂主 千古尘渊 为了平凡生活,只好成为神明 研途修仙 就不回头 金不换 这个书生格外莽撞 我哪是救世主 未曾经历的感情 透视小仙医陆寒 血月公子 神眼医少 重启:赎罪 丁哲林傲蕾
(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江呈这辈子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然后再养条狗,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然而,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五大银行的行长,直接亲自前来接待,端茶倒水,恭送黑卡!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立刻纷纷送上厚礼,表达歉意。偶尔,出国旅个游,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前来接机。那一刻,江呈的朋友,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心中怅然果然,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
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流行着这样一句话,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你就已经输了。而让这句话出现的,正...
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
一朝穿越,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住山洞,挖野菜,吃了上顿没下顿。唐可可挽起袖子,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买房子,上私塾,一家人齐心协力,日子越过越红火。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
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看破天地奥义,破碎虚空。喝着小酒,哼着小曲,薰薰然,飘飘然,踏上大道,才是太上境界。本书讲的是,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他自己不知道),被别人送回千世前(穿越了),重新修道(看运气吧),重续前缘(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神奇的怪兽,豪爽的朋友,漂亮的女孩,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