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见过!
安阳城是个很大的城,热闹、繁华,总算有了几分电视屏幕上看到过的兴旺景象,自然客栈酒楼之类的也多的很了,我们血楼在
这座城里也是有据点的,但是因为是出来了,我自然是不想再回住到血楼的地方去,便特意让莫清欢他们安排了一家别人经营的大客
栈居住!
入店之前,一道纤细的有些眼熟的人影让我不由驻停了脚步望了过去,然而当我真的把视线落到那处时,发现那里根本没有我以
为眼熟的人影。
见我停下,水离忧已经反射性的站到了我的身前,顺着我的视线警觉的看向那处,低声道,“清尘,有什么不对?”
“没什么,我看错了!”我摇了摇头,在这个地方怎么会有我以为眼熟的人呢?除了那个该死的韩诺长得一张和冯骏一模一样的
脸外,我应该不会有其他算得上‘眼熟’的人才是,那么之前,那个人的脸和身影,我到底是在哪里见过的呢?
重新跨起脚步,心里却不停的搜索了好一会,还是无果之后,不得不暂时放弃,也许真的是我眼花了,虽然这种可能性真的不大
!
大客栈自然是大客栈,一进房间,香汤热点就已经准备妥当了,这些日子也没好好的洗过一个澡,对我这有不小洁癖的人来说,
已经是件很难忍受的事了,所以进得房后,自然第一件事便是要洗澡的。
旁的人都已经被屏退了,只留下水离忧一个人,我与他早就像是一体的一般,所有的下人也都知道他是我的人,不会给他另备房
间,他也没有对与我共住一个房间表示出不满和不喜,所以我便也由着下人如此安排了。
刚要走进屏风后面宽衣解带,就发现衣角被水离忧拉住!
“怎么了,离忧?难道你想和我一起洗?”我自然知道他拉住我绝对不是想和我洗鸳鸯浴,但是对着这样安静的男孩子,我想成
熟的女人基本都会起逗弄他的心的。
果然,他脸一红,连忙摇头,有些迟疑和扭捏的从怀里掏出一个被白色的丝绸包裹着的东西,递到我手里,然后生平第一次,居
然敢胆大的把我推到了屏风后,然后他自己转身就开门躲到了门外去了。
我被他的动作给弄的一楞,到底要给我的是什么东西,他居然羞的跑了?好奇让我忍不住立即打开那白色丝绸巾,顿时我的心忍
不住感动了起来!
第二卷前尘037礼物
他这几天背对着我忙碌着的便是手上这东西了吗?
难怪他不想让我看见,难怪他要去和我的丫鬟说话了,看着手里的东西,我眼圈有些发红,不得不承认在这一刻我是真的被感动
了,对他动心了,难以想象他那腼腆内敛的性子,竟然有勇气给我做这个!
这是一个白色的类似于现代的文胸的东西,不过有别于现代文胸的是,它的内里是没有钢丝固定,也比现代的文胸要宽长的多,
或者更形象点的形容应该是改良过的抹胸加长版!
它他的长度大约和我们现代穿的小背心长度差不多,只是在中间的部位被水离忧用没有弹性的布料给缝合了,形成上下两截一般
,上端部位还有两根绸带,一看就知道是用来系在脖子上固定的,两端也有比较宽厚的带子,不过是用纽扣扣住的,而不是用系的,
因为那样会影响到穿衣服的美观。
简单的说,就是这个改良过的内衣,一来可以把女性才有的娇柔给整个束缚进这透气却又没有弹性的料子里,二来却也不会让我
感觉太憋气,毕竟一层料子,和八九圈的裹胸布勒紧,怎么着也是前者要舒服的多!
而下半截的部分则是用了有弹性的黑色软绸,正好把我腰部的曲线也在一定程度上收紧了许多,这样就更好的成就了腰部一个支
撑胸前柔软的力道,对于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人体学的男子,且还是一个没有接触过我之外女子的男人来说,能做出这样东西来,简
直是天才了!
我不得不感叹水离忧若身在现代的话,就凭借他这样的聪慧和天分,成为一流的内衣设计大师绝对不成问题,不过在古代,他一
精灵:每天一个随机天赋 侯府重生日常 陶菁菁李子浩笔趣阁无弹窗 给哥哥口交被人发现了 天降祥瑞小师妹 血色妖瞳诺诺宝贝 燕子李三外传 主动退学后,全校人都后悔了陶菁菁李子浩笔趣阁无弹窗 血色妖瞳 女强 血王的疯妃 血色守宫砂 寻樱丝 血色獠牙 民国第一侠女 末日归途:带着家人杀出鹰国 陶菁菁李子浩主动退学后,全校人都后悔了笔趣阁无弹窗 大佬都宠我 穿完66本书成全能女神了 怕怕勿入 血瞳妖巫
(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江呈这辈子的愿望,很简单,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然后再养条狗,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然而,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五大银行的行长,直接亲自前来接待,端茶倒水,恭送黑卡!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立刻纷纷送上厚礼,表达歉意。偶尔,出国旅个游,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前来接机。那一刻,江呈的朋友,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心中怅然果然,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
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流行着这样一句话,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你就已经输了。而让这句话出现的,正...
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
一朝穿越,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住山洞,挖野菜,吃了上顿没下顿。唐可可挽起袖子,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买房子,上私塾,一家人齐心协力,日子越过越红火。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
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看破天地奥义,破碎虚空。喝着小酒,哼着小曲,薰薰然,飘飘然,踏上大道,才是太上境界。本书讲的是,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他自己不知道),被别人送回千世前(穿越了),重新修道(看运气吧),重续前缘(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神奇的怪兽,豪爽的朋友,漂亮的女孩,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