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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等人齐,陶秋菊和陈氏她们说好,几个人就准备提前回去了。
家里都还有一堆事儿要做,没必要在这里耗着等了。
临走的时候,汤小米看到街角的一家肉铺。
只见厚实的砧板上放着一大块新鲜的肉,光着膀子的屠户正把砍刀舞得虎虎生威,一时血花四溅、骨沫横飞。
本是血腥的场面,汤小米却忍不住吞咽了下口水,实在是这身体太馋肉了啊!
见到女儿这样,陶秋菊只得小声安慰道,“等我们想的事情做成了,就可以带你来买肉了,先暂时忍一忍,今天晚上回去给炖萝卜汤,隔壁陈伯母送来好几根大萝卜,都炖给你们吃。”
“萝卜炖肉才好吃。”汤小米失落地说道。
没想到一直减肥不吃油腥的她,此刻会馋成这样。
陶秋菊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脑子里下意识浮现出排骨炖骨头的香味,只得死死按耐住。
“呀!这杀的什么呀!”她细看之后不由得惊呼出声。
这声音有点大,一边的陈氏听到了,奇怪地说道,“你不知道吗?这是狗肉铺子啊,每逢赶集他们都会杀一只狗的,可惜这狗肉可不便宜,比对面的猪肉还要贵一点。”
陶秋菊想了下,记忆力好像是有这一点,只不过被她忽略了。
“这……这……咋还吃狗肉啊?狗不是看门守院的吗?”她不忍心地问道。
因为她算得上是一个爱狗人士,之前她们家就养了一只小京巴,一直养到它15岁老死,一家人还很是伤心了一番。
陈氏却觉得莫名其妙,“这狗养来不就是吃的嘛,不吃肉养他干啥,看门护院那是顺便,主要还是吃肉的嘛。”她说得理所当然,看来当下人都这么认为。
汤小米一时也觉得难以接受,不过也不好再说什么,的确吃狗肉是当今人的风俗。
再说对如今的人来说,人都吃不饱,哪里还有闲心养宠物狗和狗做朋友。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对着如今的人说狗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不要吃它们,估计会被当成疯子吧。
所以她只得当作没看见,馋意却已经全部消退。
陶秋菊更快想通这一茬,同样也只得当作没看见。
回去路上两人不由得都有些失落,把一边的陈氏搞得莫名奇妙,明明刚从药铺走出来的母女俩还兴奋得像啥似的,怎么转瞬又话都不说了呢。
搞不懂、搞不懂,她悄悄加快了点步伐,和自家妯娌走到一起去了,把汤小米母女甩在了后面。
这正好给母女俩留了空间讲悄悄话。
“其实也是我忘了,历史上的确有记载,说如今的人都是吃狗肉的,你知道沛县最出名的东西是什么吗?”汤小米问道。
陶秋菊满头雾水,随口说道,“啥?不会是狗肉吧?没听说过沛县狗肉啊。”
“那倒不是,沛县最有名的人当是刘邦啦,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这里的沛公就是指刘邦,刘邦便是沛县人。”汤小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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