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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他确定方莫这种性质的同时,有两个还算是健壮的人站了出来,默默走到他的左右。
看这情况,是要把我抓起来?
方莫无语至极,摇了摇头道:“如今末日降临,遍地都是丧尸,什么小偷不小偷的,大家都是为了生存而已。”
大腹便便的人冷笑连连:“生存?你就是一个小偷,把他给我拿下,待会儿再说别的!”
两个壮硕的,应该就是保安,听了他的话,便准备开始动手。
身为一个有头脑的人,这个老板最是清楚,方莫既然能够过来,就说明他肯定不一般,尤其是对方这身打扮,却又没有遇到丧尸。
这说明什么?
记得他看过一本书,上面清晰的告诉他,如果有一天,末日降临,有人不被末日所侵扰,那他身上,肯定就带着某种免疫,只要将他的血液,涂抹在自己身上,便能轻松度过末日。
丧尸,会将涂抹过那人血液的人,当成是自己人。
在这段话下,还有另外的一种描述,那就是将丧尸血涂抹在身上,但这太危险了,毛孔也会吸收某些物质的。
这位老板曾经也相信过末日,因此在看到方莫的一瞬间,便觉得他可能有某种适应末日的血脉。
如果,他能够拥有呢?
什么小偷!
电视、手机、网络,全都不能用了,完全可以表明,这就是一个赤果果的末世!
想要活下去,就要狠辣!
方莫可不知道他的想法,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被抓住。
于是他向后退了一步,把自己的剔骨刀拿了出来,道:“有话好说,大不了我出钱买就是了,你们不能抓我。”
丧尸那么多,万一被连累了呢?
再说,他已经受够了被囚禁的生涯,再也不想去过那种日子了。
看到他把刀子亮出来,两个保安犹豫了,他们看了一眼自家老板,似乎在询问,是否还要下手。
“如果每一个被抓住的小偷都说出钱,那么还要律法干什么?”
老板不依不饶,哪怕是其他人已经看出了一点苗头,他也没有丝毫要放弃的念头。
这个人,必须要拿下!
他身上肯定有着秘密存在,如果能够抓住,肯定就能知道,到底如何在末世生存下去。
不得不说,他这个判断倒还真是没错。
能够崛起的人,终归都不是太痴傻的,除非是富二代。
而那些白手起家的人,无一不是嗅觉灵敏,头脑发达之辈。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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