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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当着女人的面脱衣服还能要干什么呢?在他离开的十多分钟里,应该是把方文麟一家三口全处理掉了,这才会回来心无旁骛的对付自己。可笑的是,自己刚刚还非常听话的站在这里没跑,就傻傻的等着。
“……”还没想好自己是不是该逃跑情况又变了。男人把脱下来的衣服给一具尸体换上,然后抱着这具尸体乱摆姿势,最终放在了一棵大树旁。
他在干什么呢,朱玛巴依觉得自己好像看懂了,伪造现场!这个男人正在制造一种假象,让穿着他衣服的尸体冒充是他,这里发生了枪战,最终结果是同归于尽。
“拿着这个去洞口收拾下东西,准备好连夜赶路,我去换衣服!”这时男人终于说话了,他抽出匕首割断了自己手上、脚上绑的绳子,冲洞口指了指,然后抱着从尸体上脱下来的衣服闪身又钻进了树林。
“朱玛姐姐……朱玛姐姐……我们得救了,是比热斯大叔,他真的好厉害,把坏蛋都杀死了!”朱玛巴依只迟疑了几秒钟,就提起脚边的包裹走回了洞口。
方文麟一家三口真的没死,他们正在从尸体上扒厚衣服和厚靴子,用刀子稍微改一改就一股脑的往身上套。见到自己回来了,小姑娘卡米拉飞快的跑过来,表情里没有半点恐惧,反倒充满了兴奋。
“还有鱼干,姐姐你先吃!”小男孩于佳正在让父亲往靴子上捆皮绳,鞋太大了,不绑上点不跟脚。可这也没耽误他献殷勤,举起了手里的袋子。
“是比热斯救了我们,他是个牧民……”方文麟已经穿戴整齐了,哪怕有些衣服上还带着血迹也全被穿到了身上。见到红袍修女返回,脸上不太自然的笑了笑,想解释却又无法解释。
“我认识比热斯,他为基地送羊肉,那个人确定是他?”朱玛巴依对这个名字并不奇怪,刚刚看到那个男人的身形时心里就浮现出牧人的样子,可说话的口音太不一样了。
“就是比热斯叔叔,他才会有好吃的鱼干!”
于佳再次把塑料袋递了出去,小孩子的辨认能力往往比大人简单,没有那么多参数,可越是简单越容易观察到本质。
洪涛能用伪装、嗓音迷惑方文麟和朱玛巴依,却无法骗过孩子,在洞里就被卡米拉一眼识破了。于佳的办法更简单,全靠食物的味道辨认。
“可是他……”朱玛巴依还是不太相信。
“比热斯是路过,他有时候会住在我家里,这次是我们连累了他……”这个简单的逻辑方文麟已经推通了,善良的牧民刚好给基地送羊肉出来,在回去的半路上发现自己一家被士兵抓住,然后仗义出手相救。
这很符合牧人的脾气,但也很不符合现在的生活准则。得罪了救赎者就等于得罪了这片土地的主人,从此之后将永无宁日。
“比热斯大叔说要带我们去山里躲着,不用怕,他可厉害了,杀坏蛋就像杀草原鼠!”
卡米拉一直拉着红袍修女的手,她可能从记事时起就从来没见过妈妈,更很少接触年长的女人,突然有了个漂亮大姐姐很是依恋。
“他说要去什么地方了吗?”朱玛巴依大概听懂了,牧民不光仗义出手还要送佛送到西,带着大家一起逃亡。
“他就算说了咱们也不知道,听天由命吧……这里还有两件皮袄,你是不是……”方文麟的情绪有些颓废,获救了是惊喜,但做为成年人不能像小孩子那样容易满足。
此时的获救只是暂时的,等待自己和两个孩子的是无尽的苦难,说不定还有死亡。到现在为止他也没想明白,当时做出和红袍修女一起逃离救赎者基地的决定到底是对是错。
不出逃,就得眼睁睁看着卡米拉被带进基地,她叔叔现在可是反抗军的首领之一,一旦成为修女,会严重打击反抗军的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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