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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流霆来不及说出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忽然间穷奇的肚子里地动天摇。
随着一排又酸又腐的巨浪席卷了过来,把两个人,两只鸡全部卷走。
“呕!!”穷奇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鸿蒙阴之气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它简直毛骨悚然,要知道作为四大凶兽之首,上古时期只有它有机缘,吸收了几乎是硕果仅存的鸿蒙阴之气。
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强悍无比的宇宙元气的阴气,穷奇才有本事不服封妖令,不屑封妖榜。
而鸿蒙之气的阳气,当年一半在任千殇那个不可一世的无耻之徒的身上,一半听说藏在葬仙陵里。
葬仙陵是一个比鬼帝陵还要飘忽不定的存在,而且万年来被传得玄乎其玄,去过的人无一生还,葬仙这个名头由此传开。
在穷奇心里,鸿蒙之气若是阴阳合二为一,那就等于掌握了开天辟地之初的母气,凭自己现在的修为,成仙简直轻而易举。
难道还会需要巴巴地朝敕封派讨个封?
哼!
本座不屑!
到时登高招同族,妖旗十万斩八荒!
它想告诉这四界所有妖族,因为有了它——穷奇大人!
再也不用充当修仙士们的附属品,再也不用惧怕魔族的侵犯,再也不用对心里作恶的本性有任何形式的掩盖!
尽情地去作恶多端吧!肆意地去丧尽天良!
让整个世界充满邪恶的美妙滋味,让阳光和伪善彻底销声匿迹!
重新回到那个血脉为尊,肉体强横的蛮荒时代,称帝为尊,这才是穷奇的终极理想。
所以,在见到那只尚付的葬仙陵的通行符的时候,才会无论真假地留它下来。
至于那个长得跟任千殇一模一样,还带着令人恶心的驳之角的小子,是自己过来送死的。
居然敢诓骗本座那匕首是什么天地玄黄匕首,以为本座眼睛瞎了么?
就算这个小子居然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掩藏了自己的修为,看都看不出来修为几何,但他能骗得住饕餮,也肯定骗不住有着远大志向的自己!
任千殇不是五百年前就已经交代下了后事滚得远远的了吗?怎么会跑到这个地方来献宝,再说眼前的这个不管是不是任千殇都不想留他。
敕封派的都该死!四圣兽更该死!长得像任千殇就尤其该死!
带着驳之角,如果是任千殇本人,前来挑衅,不仅该死,还该万劫不复。
所以,自己才没有像以往一样,直接拍死他们,或者张嘴咬死他们。
而是要用体内鸿蒙阴之气崩碎他们,不仅崩碎他们的躯壳,还要崩碎他们的魂魄,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
穷奇甚至认为,这几位应该感谢他,世人都晓神仙好,不就是因为成仙之后可以永生不死,超越六道轮回么?
永生不死和永死不生没什么区别,都是永恒,只不过永恒的方式不同而已。
所以,自己只是做了一件,省去他们所有的中间步骤,一步到位实现永恒的大好事。
可是,当穷奇感受到这亘古以来属于自己的鸿蒙阴之气逐渐从体内消失的时候,它还以为是错觉。
直到阴之气完全消失,几近枯竭,它才震惊地发现,这是事实,不是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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