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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对号入座,刘秀在书中,多次写道,。
故事取材自一些古老传说,其中虚假的成分太多。
假语村言太多,当不得真。
刘秀写小说,不为了得到大家闺秀的倾心,不为了扬名立万,不为了愤青贬世,文以载道,只是为了赚钱,很俗气很俗气。
他的脑海中,有着无数的故事,有着无数的题材,但是很多都不适合写出来。
写言情小说,主要是针对大家闺秀;写小黄*文,主要是针对精神空虚的书生。这些都不适合,格调有些低。
想当年,希特勒生活窘迫时,曾经画着裸*体画,结果成为了希特勒一生的耻辱,发达之后,尽数的收回去,销毁了。
做人格调要高些,哪怕是在落魄的时刻,也要坚持操守,免得成为日后的污点。
而《红楼梦》格调最高了,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只可惜了,太深奥了,这个世界的读书人未必能理解。
想来想去,最后定稿为了《剑魔》。
这本书,满足了某些读书人,心中的热血,心中的激情。
刘秀提笔书写着,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犹豫,字体俊秀飘逸,给人一种优美飘逸的感觉!
似乎写字的速度,变得快了起来。
似乎书法水平,大大提高。
在过去,一个小时能写两千字,就算是高速度了;可现在文不加点,速度极快,好似舞动的云彩一般,轻舞飞扬。
在过去,刘秀的书法水平,只能是算是一般般,字体只能算是优秀;可现在字体上,有一股灵气,一个个字体明亮至极,好似变成了活生生的生灵一般。
刘秀清晰的感到了,自己的大脑记忆水平在提升着,好似一台高速运转的电脑,,脑海中不断的打着草稿,一个个文字,快速的梳理着,化为了一段段文字,一段段文字凝聚起来,化为了小说的情节。
更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每写一个字,写一句诗,他的心神都会随之波动,情绪随之变化,似乎这些字词、诗句有了感情,变成了活生生的生灵,不再是呆板的字体,而是有了感情,似乎融入了他的情绪当中!
似乎思维在升华,似乎精神在蜕变。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现在,他就有下笔如有神的感觉。
现在写字和以前写字,是完全不同的感觉,更像是一种生命的体悟,心之所动,情之所起,笔之所至,心之所法,挥洒自如,畅快淋漓,肆意飞扬,胸中的点墨变得飘逸,化为了灵性,超脱了出来。
以前写字,时间久了,手会酸,脚会麻,精神会疲劳,会感到不舒服。但是现在,不仅不会有这些负面状态,反而感觉神清气爽,全身心舒畅,好似无上的享受一般!
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一天的时间渐渐过去,太阳从东边升起,又是从西边落下,刘秀没有察觉着时间的流逝,继续书写着。
“写完了!”
刘秀停笔写完,动作了一下身体,没有一丝疲劳感,反倒是感到神采奕奕。
看着漆黑的夜色,刘秀一点也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而这时,大约是五万字的小说《剑魔》,已经书写完毕了。
又是仔细的检查了一遍,没有太多需要修改之处,写的文采飞扬,精彩动人,情节曲折。
…………
次日,刘秀又是前往了县城。
“公子又来了!”魏府的老伯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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