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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不要当舔狗(第1页)

“是啊,雷兴明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对一个女孩子拳打脚踢!”

“可怜这女孩跟错了人,瞎了眼才会碰到雷兴明这样的人渣。”

“嘿嘿,人家的爹可是位居高层的人,你们谁又敢出声反对啊?”

“我看他雷兴明,也就这点能耐了,仗着家里的权势欺负女人,他连沈少的一根汗毛都比不上!”

听着众人议论纷纷的声音,周围有几个男孩子低下了头,因为这几个男孩子曾经都追求过小华。

换句话说,这几个都是舔狗。

这个小华的样貌不算出众,但平常总是装模作样,说话总是拿腔拿调的,因此吸引到了几个男孩子。

但是小华喜欢装,平常总是端着一幅架子,吊足了这些男孩子的胃口,所以这些男孩慢慢也就成了她的舔狗。

这些男孩看着平时的女神,被雷兴明当成垃圾一样的踩在地上,他们心中不禁后悔道,自己真是瞎了眼!

所以说,千万不要当舔狗,当舔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因为平时被你舔的那个女神,在有些人眼里可能就是垃圾。

*

*

*

京城大学的校门口,沈琰的豪车飞速而去。

而在不远处,有一辆内部装潢极为精致的轿车,就停在了那里,静静的观看着。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人坐在后座上,宽大的帽檐下露出白皙的下巴。

而等候在一旁的秘书,忍不住开口道:“霍总,沈总都已经走了,咱们还看吗?”

霍韵之将墨镜摘下,看着沈琰离开的方向,目光很是复杂。

她走下车来,向前走了几步,然后转头看了一眼热闹喧嚣的女生宿舍楼,随后幽幽的叹了口气,道,“走吧,没什么好看的了。”

秘书也跟着叹了一口气,说道:“霍总,您应该正经去约一下沈总,总是这样偷偷摸摸的跟着,这算什么事?”

霍韵之想到了沈琰看她的眼神,想到了沈琰将她的手机拉黑,还有等等一系列的事,她白皙的眼眶顿时泛了红。

霍韵之抬头看了一下天空,淡声道,“他可能不太喜欢我,我要是总出现在他面前,他可能会更加厌烦我。”

说完,霍韵之又看向身边的秘书,“你说,我以前对沈琰做的事情,是不是很过分?”

秘书楞了一下,回忆之前霍韵之对待追求她的沈琰,还要考虑如何斟酌着用词。

“霍总以前只是不理沈总而已,视他如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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