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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健没有勇气去参加沈小丙的葬礼,整整七天,他都活在地狱里。他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一向坚强的沈小丙为何自杀?
他把自己关在“丛林别墅”的书房里,这里有沈小丙的身影,有时,明健的脑海会出现幻觉,小丙就坐在他的对面,向他微笑,和他促膝谈心。
明健有时一直在喃喃自语,小丙的音容笑貌深入他心。
“丛林别墅”本来就是明健送给沈小丙的,如今,小丙走出了尘世,可“丛林别墅”仍在,只要它在,明健想,小丙就永远活着,不但活在他的心中,也活在“丛林别墅”里。
“现在,无人可以阻挡我爱你的心!”明健边走边对着空无一人,但之前他有拍到小丙活动的每一个场景大声说,“小丙,我爱你!即使你化成灰,变成一股青烟我依然爱你!”
有人举报“丛林别墅”夜里“闹鬼”。当警察赶到的时候,明健已经七天七夜没有吃喝了,都说七天七夜禁食是人类生命的极限,可明健凭借惊人的对小丙的爱恋,竟然还活着。
他满脸胡须,俨然一个野人。
“这哪里像一个影视歌三栖明星?”一个警察同志想,他的眼神里含有不屑和怜悯。
江赫银一直在派人跟踪明健,就是他举报的。他坐在车里躲在“丛林别墅”的一个角落,看着明健被救护车带走。
“他这是想畏罪自杀!”江赫银一脸横肉,两眼发出幽深的狼的目光,咬牙切齿地说,“只要你明健活在尘世,我就不会放过你!”他就认定了小丙的死和明健脱不了干系。
但转念,江赫银又觉得明健死了更是便宜了他,他没有资格比自己先死,要让他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不能白白失去了挚爱,他把这种伤痛让明健来偿还!
自从心中的女神沈小丙远离了尘世,江赫银变得沉默寡言,他冷酷的外表显得更冷酷了。但没有人知道,就是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十足的色徒混蛋,会有如此的“痴情”。
在商海沉浮多年的江赫银不会不知道法律的重要性,按他自己的话说,他做任何事情都会考虑法律的底线,那是在他头脑清醒的时候,可如今,面对失去挚爱的他,复仇的怒火已经将他一颗本不怎么冷静的心燃烧了起来,越烧越烈!
江湖上,越是像江赫银这样的混蛋,越会结识更多臭味相同的人,这类人算不上十恶不赦,但总会钻法律的空挡为非作歹。甚至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好在国家法律之网越织越密,他们很难找到可乘之机。
明健被警察带走之后,江赫银只好一不做,二不休,时刻寻找报复明健的时机。
看到明健被送进了医院,江多少有了点“安慰”。
“想饿死自己,没那么便宜!”江的内心对明健的仇恨念念不忘。他认为明健娶了沈小甲又惦记沈小丙,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甚至他想到了“乱了伦理”四个字。这与他的色徒身份似乎不太相符,但确实他这样想了。
他认为男人好色是人性中的弱点,别的男人懂得克服,而且把这个弱点变得很小,但并不能代表他们不好色,而他只是让这个弱点顺其自然而已。
他在闲暇的时候也会读书,而且读很多书,不然也不会在商届成为大佬。至于什么“看一眼是君子,看两眼是小人”的古训,他一向满不在乎,他认为那是伪君子的谎言。
而江赫银把对沈小丙的痴情看作是自己爱情的清高。他认为自己比任何人都懂得爱情,他对自己在那些逢场作戏的游戏中结识的女人不屑一顾,并且把罪过推到那些不懂得自爱的女人身上,一直认为是那些坏女人玷污了自己高洁的灵魂,以至于认为无法让沈小丙爱上自己也是那些坏女人的错。
因为江性格里冷酷的一面,尽管他对每个和他有染甚至为其生孩子的女人都有一笔丰厚的经济补偿作为最后的了断,但他和那些女人之间以及那些女人和他所生的孩子之间,依然存在着不断升级的恩恩怨怨,这些也是他变得越来越冷酷根源的一个方面。
对亲情失望透顶的他,一度想靠友情来弥补,有些时候,他对朋友两肋插刀过,也因此赢得过“义气”的好名声,在朋友越来越多的同时,他也尝到了被朋友背叛的滋味,他内心的冷酷也随之滋生,越积越多。
亲情、友情以及和那些坏女人虚情假意的爱情让他一度身心俱疲,直到他遇到小丙,这个让自己望而却步的女人,他甘愿为其倾其所有!
可如今,他能为她做的就是查明她真正的自杀原因,并让世间对沈小丙造成伤害的“恶人”都得到惩罚。
江赫银眼看着带走明健的救护车离开自己的视线,他自己让手下先回去,他告诉他们他一个人想静一静。手下相信了,手下开车离去,江赫银的车依然停在“丛林别墅”隐秘的一隅,直到夜幕完全覆盖地面。
江趁着夜的黑,借着“丛林别墅”周围的静谧,越窗潜入室内。
江发达之前也曾是一个小混混,越窗这件事,他不认为有失体面。
他没有开灯,只有月光照在墙壁上,映着他那副看似冷酷无情的脸庞。
当她走进一间书房时,他吓了一跳:墙壁上一副巨大的和真人一模一样的小丙的照片微笑着看着他。
虽然只是借助月的光亮,但江赫银看得真切:小丙她——她的微笑依然如此迷人!江心里悠悠在想。
冷秋的窗外,江赫银透过窗缝听到了草木的呜咽声……
直到天亮,江没有离开丛林别墅。这里有小丙,他认为自己找到了心灵的归宿!
他的眼里没有一滴泪珠,有的只是强烈的狼的光亮,那道光亮里,透着一股阴暗的柔情,是接近幻觉的柔情,如果小丙还活着,不知道是否会感动于此情此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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