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章
还是杀了比较好!
林云的话,让小冰凤没来由的感到阵寒意,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在通天之路。血洗金榜,斩杀五大界子的“魔头”林云。
通天之路,对林云来说是鲜血和白骨堆积而成的一条杀伐之路。
他在黄沙高原大开杀戒,在祭坛上将所有界子的仆从全部屠杀之后,就被许多人暗中称为魔头。
葬花公子的血腥名号,也就此传开。
来到这浮云剑宗太久,他安静的时间太久了,即便杀了些邪修,也不过小打小闹。
甚至只杀该杀之人,名单之外的人不惹他,他也懒得去管。
可今日在邱家大厅内的经历,将林云心中隐匿的怒火和杀意,全都释放了出来。
他心中的杀意,远比旁人所看到的要可怕。
三宗弟子,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到底招惹了什么样的人。
“林云…www.jiangxinmuye.com…这可是三大星河境巅峰,即便以箫御剑,也未必难以斩杀,你可别冲动犯傻。”小冰凤冷静下来,反倒劝起了林云。
她还想吃到林云给他的烤肉呢,她屠天大帝,可不想林云就这样死掉。
单独一人的话,即便是彦腾,林云以葬花公子的身份,也可以轻松击败对方。
可若以一敌三,加上宗门的其他弟子,林云孤身一人怕是很难对付。
林云平静的道:“你觉得我像是冲动的人吗?”
“不像。”小冰凤想了想道。
林云摸了摸小冰凤的头,轻声道:“我若是冲动,至少这彦腾已经是个死人了。不过这样也就暴露了我的底牌和身份,奔雷剑魔未必会出现了,玄飞和雷岚也有可能趁机逃掉。还会给浮云剑宗,带来好多麻烦……”
小冰凤听完才发觉,自己所想与林云相差好多。
可林云口气如此之大,让她心中颇为惊讶,他想的竟是一网打尽。不仅是彦腾杀人,还有奔雷魔剑,也都在他的计划之中。
“所以,你才硬接了他们三掌吗?”小冰凤恍然道。
“我总不能看着这小家伙死去吧。”
林云看向小冰凤怀中的贼猫,眼中露出柔和之色,只是柔和的表面下,眼眸深处藏着无尽的杀意。
那彦腾不受约定,伤到他也就罢了,出手之狠,几乎一掌就将小贼猫浑身骨骼给打碎了。
还好小贼猫血脉特殊,又修有太古龙猿诀,此刻吞下几滴真龙圣液后已无大碍。
“你的以箫御剑,修炼到什么境界了?”小冰凤突然问道。
林云许多时候都是孤身一人修炼,他与洛花交流之时,小冰凤也不在身边。
仔细想想,最近一月的厮杀,林云都有些不显山不露水。
小冰凤见林云这般自信,忽然好奇,林云的以箫御剑到底变得有多强了。
对方在音律上的天赋十分吓人,又有紫玉神竹箫,这等古老的圣器相助。这两个多月的进步,怕是相当吓人。
网游之逍遥仙魔 抗战之从亮剑开始打卡 联盟之电竞经理 抗战之带着系统打鬼子 路渐行渐远 弃婿当道 医道大佬养成记 穿成重生文好孕炮灰 亡灵玩家在线 死亡之最终试炼 我能看见命运 异世之这坑表示不想跳 精灵宝可梦饲养员 我在斗罗的签到生活 我只是个病人[综影视] 裂石响惊弦 今天我想要十个对象 天坑侠传奇 冷帝在侧吾恩宠无尽 论咸鱼的自身修养
试问哪家的穿越女开局就被送上断头台?试问哪家的男主上来就想剁女主的手挖女主的眼?可摊上这些破事的夏今安表示丝毫不慌。她只管带着医疗系统和自己的杀手联盟一边刷等级一边打脸虐渣。有的狂躁王爷嘴上喊着要虐妻,身体却越宠越真香,还顺带把自己虐成了醋王?安安,你会不会嫌我长得吓人,跟那个天下第一美男跑了?夏今安撇了眼刚沐浴完出来,紧穿着一件罩衫,露出八块腹肌人鱼线的某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视线顺着腹肌一路往下,忍不住干咳道咳,长得吓人和长得吓人,是两回事啊哥哥!...
杏花树下,夫君许我一世安逸富足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浓情惬意杏花落尽,往日的欢情在一次次的刀光剑影中,柔肠寸断,痛苦不堪我望着夫君,那个曾经的屠夫,现在的将军纵使万人阻扰,天地不容,也只愿留在他的身边,做他专属的娇妻。...
娇妻以为我还是瞎子,竟然当着我的面...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她本是一名江湖女子,被人追杀坠崖后,重生在了一名冷宫弃妃身上。既来之则安之!可是为什么,附赠的两个小包子,不是痴傻就是废柴?她刚准备抽身离开皇宫的时候,却不想前世的女儿为了给她报仇,竟然也进宫来了!刚刚还窃喜的她,顿时有了一种生活无望的感觉!...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