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章
满地银霜,月光如湖。
在林云飞身入月之后,众人在的惊讶无比的发现,脚下银色寒霜犹如湖水一般踩在上面,会荡起一圈圈的涟漪。
犹如水银塑造的湖泊,湖水波澜,泛着些许金属般的光泽。
“怎么回事,我们都被困住了吗?”
“这什么鬼?”
“葬花公子呢,他跑哪去了……”
“不会真钻月亮里去了吧?”
众人有些惊慌失措,神色变幻不停,脚下水银般的湖泊看似柔软。可任凭你如何出力,都只能荡起一丝丝涟漪,这地方像是一个结界。
或者说是比结界更恐怖的领域,将所有人都给困住了,封禁在这千里之内。
“我的天!”
等发现无论如何,都逃不出这方空间后,众人脸色之震惊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圣器!
每个人的脑海,都浮现出这两个字来,林云手中那支玉箫,许多人都能猜到十有八九肯定是件圣器。
否则葬花公子的箫音,绝不至于如此恐怖,一曲箫音就可以挡住如此多的星相境高手。
这是大家都能想到的事,而且那玉箫说不定来头极大,毕竟也不是什么秘密。
可谁都没有料到,林云竟然还有一件圣器!!
这就有点可怕了,想想看楚天昊的一杆圣枪,就在苍玄魔域闹出多大的风波。
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件圣器,简直就是无法想象的事了。
如此妖孽,到底来自何方?
所有人全都蒙掉了,苍玄府不过是东荒的边界之地,这般妖孽该出现在荒古域才对。那里是东荒的核心,各大超级宗派扎堆,天骄妖孽,层出不穷。
以他的风采即便在荒古域,那些超凡妖孽,也未必能够完全压的住。
众人在震惊之后,皆开始猜测起葬花公子的来历,心中有数不清的疑团。
这人出现的太蹊跷了,一月之内横空出世,声名鹊起,今日之后苍玄府内怕是无人不知了。
之前有人猜测,他可能是浮云剑宗的亲传弟子,可眼下怕是没人会相信了。
浮云剑宗,恐怕还出不了这般妖孽。
其他人在震惊过后,还有闲心来猜一猜林云,到底是何方神圣。
天星阁的人则全都傻眼,完全蒙掉了。
尤其是那中年胖子,到现在都还有些不敢相信,圣兵真的丢了……他的手还是热乎的呢。
手掌上甚至还残留着圣兵的余温,仿佛圣兵还在自己手中一般。
“溜了?这tm就溜了?”
中年胖子快气哭了,一张胖脸上写满了委屈的神色,急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杀完人就跑!
跑着跑着还嫌不过瘾,和他们吹了一曲,吹了一曲不说,还顺走了他的圣兵。
奔雷魔剑死了,凶手没抓着,还把圣兵给送出去了。
这叫什么事!
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天星阁就没有这么窝囊过,中年胖子越想越憋屈,关键www.fvemperor.com那畜牲还三番两次嘲讽他。
临走都不忘说,天星阁是做买卖的!
抗战之从亮剑开始打卡 精灵宝可梦饲养员 裂石响惊弦 我在斗罗的签到生活 联盟之电竞经理 我只是个病人[综影视] 我能看见命运 异世之这坑表示不想跳 冷帝在侧吾恩宠无尽 穿成重生文好孕炮灰 弃婿当道 死亡之最终试炼 亡灵玩家在线 论咸鱼的自身修养 网游之逍遥仙魔 天坑侠传奇 医道大佬养成记 今天我想要十个对象 抗战之带着系统打鬼子 路渐行渐远
试问哪家的穿越女开局就被送上断头台?试问哪家的男主上来就想剁女主的手挖女主的眼?可摊上这些破事的夏今安表示丝毫不慌。她只管带着医疗系统和自己的杀手联盟一边刷等级一边打脸虐渣。有的狂躁王爷嘴上喊着要虐妻,身体却越宠越真香,还顺带把自己虐成了醋王?安安,你会不会嫌我长得吓人,跟那个天下第一美男跑了?夏今安撇了眼刚沐浴完出来,紧穿着一件罩衫,露出八块腹肌人鱼线的某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视线顺着腹肌一路往下,忍不住干咳道咳,长得吓人和长得吓人,是两回事啊哥哥!...
杏花树下,夫君许我一世安逸富足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浓情惬意杏花落尽,往日的欢情在一次次的刀光剑影中,柔肠寸断,痛苦不堪我望着夫君,那个曾经的屠夫,现在的将军纵使万人阻扰,天地不容,也只愿留在他的身边,做他专属的娇妻。...
娇妻以为我还是瞎子,竟然当着我的面...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她本是一名江湖女子,被人追杀坠崖后,重生在了一名冷宫弃妃身上。既来之则安之!可是为什么,附赠的两个小包子,不是痴傻就是废柴?她刚准备抽身离开皇宫的时候,却不想前世的女儿为了给她报仇,竟然也进宫来了!刚刚还窃喜的她,顿时有了一种生活无望的感觉!...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