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三百二十七章
“金乌翎羽。”
林云若有所思,他将这根翎羽握qiaopu9.com在手中,感觉异常沉重,超乎想象。
比千雷剑还要重!
要知道千雷剑掺合了各种金属神料,重量接近百鼎,一鼎就是十万斤。
若是催动神纹,千雷剑的重量还会达到更为夸张的力量,千纹闪烁,威力也会疯狂暴涨。
当初一剑差点绞断了秦苍的手臂,千雷剑的威力就可见一斑了。
看上去似乎很夸张,实际上还好,林云很早之前巅峰一击就有百鼎之力。
当然爆发出百鼎之力,和你能轻松举起百鼎之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起码得有一千鼎的力量,才能真正举起百鼎之物,不过肉身力量不够,也可以用星元来催动。
否则的话,那些没有淬炼肉身的武者,随便一柄圣兵都无法使用了。
林云真正吃惊的是,这翎羽比千雷剑小上许多,可重量却连千雷剑都无法比。
“金乌翎羽是其肉身最为精华的存在,就好像神龙宝骨一样,不是什么龙骨都能被称作宝骨的。永远都是逆鳞之下,心脏前的那块龙骨才能被称作宝骨,才有可能诞生原始纹路。”
小冰凤见林云似乎对金乌翎羽不太了解,开口给他解释了一番。
林云把玩着金乌翎羽,它无比锋锐,那股锐气甚至能媲美神霄剑意了,这还是天生自带的。
若是星元或者剑意催动,怕是会更加锋锐,本身就是一件品级甚高的圣宝了。
“这玩意怎么炼化?我的神霄剑意,都没法留下什么痕迹,它太坚硬了。”
林云琢磨半响,没什么头绪。
“你可真够笨的,难不成你想吃了它?还是你以为,炼化这金乌翎羽,和你炼化圣药一样的?”小冰凤鄙视的道。
林云略显尴尬,咱这不是没经验嘛。
“我先把逐日神诀后续的功法交给你。”
大帝说完,一指点在了林云眉心。
林云闭上双目,一股股磅礴的信息涌入脑海之中,顿时有醍醐灌顶的感受。
逐日神诀进入神丹卷后,相当于正式修炼,以往的紫府卷和天魄卷,都仅仅只是入门罢了。
相当于基础中基础中,之后的修炼,皆以金乌圣印为主,凝练出有血有肉的金乌羽翼。
片刻后,林云睁开双目,他豁然开朗。
“懂了吧?”
小冰凤沉吟道。
林云点了点头,他催动金乌圣印,让金乌翎羽漂浮在身前。
而后刺破指尖,一滴滴蕴含着他精魄的血液,滴落在金乌翎羽身上。他现在先天苍龙圣体,这滴落下去的鲜血,每一滴都蕴含着淡淡的圣辉,有些许金色的光泽,显得极为不凡。
鲜血落在金乌翎羽中,迅速融入其中,虚空中荡起丝丝水波般的涟漪。
许久后,一股股恐怖的能量,从金乌翎羽中散发出来。
林云脸色苍白,有些虚弱的道:“大帝,还要多久?”
这些鲜血并非简单的鲜血,而是心脏中的心头血,每一滴都蕴含着他的本命精魄,每一滴的流逝都代表着大量的本源生机。
医道大佬养成记 亡灵玩家在线 路渐行渐远 穿成重生文好孕炮灰 今天我想要十个对象 联盟之电竞经理 死亡之最终试炼 我能看见命运 网游之逍遥仙魔 我只是个病人[综影视] 异世之这坑表示不想跳 弃婿当道 论咸鱼的自身修养 冷帝在侧吾恩宠无尽 裂石响惊弦 我在斗罗的签到生活 精灵宝可梦饲养员 抗战之从亮剑开始打卡 天坑侠传奇 抗战之带着系统打鬼子
试问哪家的穿越女开局就被送上断头台?试问哪家的男主上来就想剁女主的手挖女主的眼?可摊上这些破事的夏今安表示丝毫不慌。她只管带着医疗系统和自己的杀手联盟一边刷等级一边打脸虐渣。有的狂躁王爷嘴上喊着要虐妻,身体却越宠越真香,还顺带把自己虐成了醋王?安安,你会不会嫌我长得吓人,跟那个天下第一美男跑了?夏今安撇了眼刚沐浴完出来,紧穿着一件罩衫,露出八块腹肌人鱼线的某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视线顺着腹肌一路往下,忍不住干咳道咳,长得吓人和长得吓人,是两回事啊哥哥!...
杏花树下,夫君许我一世安逸富足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浓情惬意杏花落尽,往日的欢情在一次次的刀光剑影中,柔肠寸断,痛苦不堪我望着夫君,那个曾经的屠夫,现在的将军纵使万人阻扰,天地不容,也只愿留在他的身边,做他专属的娇妻。...
娇妻以为我还是瞎子,竟然当着我的面...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她本是一名江湖女子,被人追杀坠崖后,重生在了一名冷宫弃妃身上。既来之则安之!可是为什么,附赠的两个小包子,不是痴傻就是废柴?她刚准备抽身离开皇宫的时候,却不想前世的女儿为了给她报仇,竟然也进宫来了!刚刚还窃喜的她,顿时有了一种生活无望的感觉!...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