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三百三十二章我有一曲请诸君共赏
林云伫立虚空,他浑身上下绽放出璀璨剑光,背后长达二十多米的金乌羽翼,更是将他撑托的如神祗般伟岸。
他似乎抬手之间,就可以让天地颤栗,那股凌厉的锋芒,带来了无比强悍的声势。
他像是坠落人间的谪仙,飘逸出尘,卓尔不群。
轰隆隆!
狂暴无比的剑意,在这天地之间呼啸,漫天云层都被渲染成了金黄色的汪洋。
那是一片剑意汪洋,那是林云神霄剑意所衍化而成的天穹,神在云霄,我剑化天。
“神霄剑意!”
“这……怎么可能,不是说龙脉境都难以掌握的吗?”
“活见鬼了,这到底怎么回事,初入神丹就掌握神霄剑意?还是星君之境,就掌握了神霄剑意?”
“太夸张了!”
那些被剑威压倒跪地的众多神丹尊者,脸色难堪,大汗淋漓,除了惊恐之外,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剩余少部分人,勉强抵挡着这等剑威,一个个全都惊呆了。
枯玄岛外,诸多超级宗派的大佬,眼睛都看直了。
此时此刻,枯玄岛上的禁制已经残破不堪,环绕四周的风暴几乎若不可闻,他们以肉眼就能看清岛屿上的状况。
若非忌惮依旧残存的禁制,早就冲上去参与大圣之源的争夺了。
无数道目光落在林云身上,我剑化天之后带来的剑威太过可怕,同等境界的存在在他面前,简直如蝼蚁般渺小。
他就是剑中帝王,一缕发丝,都蕴含着浩荡王威,一个眼神就足以让人神魂重创。
“妖孽,这真的是个妖孽!”
“冠绝九条天路,有史以来最强榜首……这等声名,真的是完全不虚啊。”
“怕是今日之后,林云的名字将会传遍荒古域了,谁也不知道,他未来到底会成长到什么地步。”
枯玄岛外,星穹之外,无数超级宗派的长老,都被震惊的有些失语了。
玄天宗驻地中,一行龙脉境的长老,神色都很凝重,看向秦苍的目光都多了丝担忧。
可并未显得太过慌乱,他们眼角的余光,扫在人群中央头带斗笠的诸葛青云身上,很快就彻底平静了起来。
有诸葛青云在,便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更何况枯玄岛内,究竟谁输谁赢,可还说不准呢!
秦苍是受到玄天圣尊重视的后辈,甚至天玄子已经放过话,等他晋升神丹后要收他为徒。
那是何等荣耀!
若没有过人的天赋和实力,天玄子绝不会这般看重他,甚至传言……这黄金龙骨就是天玄子赐予秦苍的。
玲珑塔前。
秦苍伫立虚空,他看着万千星花之下,一身磅礴剑威的林云,眼中不由自主的闪过了一抹诧异之色,颇为惊愕。
本以为仗着黄金龙骨,他肯定立于不败之地,万没料到林云还有这手底牌。
秦苍思绪如电,想到了很多。
别人还在猜林云是神丹境还是星君境,掌握的神霄剑意,他可以肯定必然是星君之境。
之前两次和林云交手,他就感觉有些古怪,对方半步神丹凭什么敢和他动手。
这家伙……有点可怕啊!
秦苍神色冰寒,他觉得自己已足够逆天,可没想到蹦出一个比他更逆天的。
精灵宝可梦饲养员 异世之这坑表示不想跳 冷帝在侧吾恩宠无尽 亡灵玩家在线 抗战之从亮剑开始打卡 我在斗罗的签到生活 网游之逍遥仙魔 路渐行渐远 联盟之电竞经理 今天我想要十个对象 穿成重生文好孕炮灰 弃婿当道 医道大佬养成记 天坑侠传奇 抗战之带着系统打鬼子 我只是个病人[综影视] 死亡之最终试炼 论咸鱼的自身修养 我能看见命运 裂石响惊弦
试问哪家的穿越女开局就被送上断头台?试问哪家的男主上来就想剁女主的手挖女主的眼?可摊上这些破事的夏今安表示丝毫不慌。她只管带着医疗系统和自己的杀手联盟一边刷等级一边打脸虐渣。有的狂躁王爷嘴上喊着要虐妻,身体却越宠越真香,还顺带把自己虐成了醋王?安安,你会不会嫌我长得吓人,跟那个天下第一美男跑了?夏今安撇了眼刚沐浴完出来,紧穿着一件罩衫,露出八块腹肌人鱼线的某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视线顺着腹肌一路往下,忍不住干咳道咳,长得吓人和长得吓人,是两回事啊哥哥!...
杏花树下,夫君许我一世安逸富足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浓情惬意杏花落尽,往日的欢情在一次次的刀光剑影中,柔肠寸断,痛苦不堪我望着夫君,那个曾经的屠夫,现在的将军纵使万人阻扰,天地不容,也只愿留在他的身边,做他专属的娇妻。...
娇妻以为我还是瞎子,竟然当着我的面...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她本是一名江湖女子,被人追杀坠崖后,重生在了一名冷宫弃妃身上。既来之则安之!可是为什么,附赠的两个小包子,不是痴傻就是废柴?她刚准备抽身离开皇宫的时候,却不想前世的女儿为了给她报仇,竟然也进宫来了!刚刚还窃喜的她,顿时有了一种生活无望的感觉!...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