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八百八十四章
整个巨像广场,除了半空中炸裂的火焰,再无任何声响。
寂静,死这一般的寂静。
无数道目光落在林云身上,神色前所未有的震惊,饶是他们想过拥有大成通灵剑意的林云。
确实有那么一丝可能击败封悬,可从未有人想过,他会将对方斩杀。
打败一个人和斩杀一个人,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其中难度懂的自然能懂。
比斩杀封悬更让人震惊的是,林云最后所施展的,竟然是火云焚天手!
这上品顶尖造化武学,在整个雷火城中颇有凶名,好些人都在封悬手中吃过亏,甚至这门武技的恐怖之处。
封悬能够凝练出六枚紫色火印,已经相当了得,可谁都没有想到。林云竟然能凝练出金色火印,他一个外人,竟然将火云焚天手修炼到了这等不可思议的境界。
不过众人看的清切,这并非关键。
关键是林云那一剑,那照亮整个巨响广场,斩碎对方火焰意志,快到让人震惊无比的一剑。若非此剑重创了封悬,哪怕是林云那一击火云焚天手再如何恐怖,想要斩杀封悬还是相当艰难。
毕竟二品火焰意志加持下,哪怕只是紫色火印,也不会比金印相差太远。
关键还是那一剑!
未入天魄,便将剑意修炼到了大成通灵的境界,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哪怕是传说中高等界域的那些逆天妖孽,也不过如此了。
若是这些人知晓,此剑远非林云的极限,不知会作何想法。
仅仅只是大成通灵剑意下,未动用武技的巅峰一剑罢了,他的剑意可远不止此。
早已巅峰圆满,只差半步,就可迈入三品通天剑意!
雷火城中,好些和封悬一样达到渡劫资格的强者,眼中都闪过抹忌惮之色。
林云能杀封悬,显然也拥有斩杀他们的能力。
雷火城,又来了一个狠人!
这狠人还狂的吓人,刚来雷火城就斩杀了封悬,以后那还了得。
巨像广场,火云界的其余人惊醒之后,神色慌张无比。一道又一道不怀好意的目光,落在这www.mymovings.com些人身上,吓得他们脸色瞬间惨白。
火云界平时可没少得罪人,如今封悬一死,他们的下场可想而知。
嗖!
这几人没多想,赶紧转身,四下逃窜。
林云微微一笑,没有理会这帮人,这帮人注定成不了气候,也用不着他来收拾。
咻!
在其他人没有反应过来的瞬间,一把将封悬尸体上的储物袋给吸扯了过来,牢牢握在手中。
“玄黄界,葬花公子林云。初来乍到,还请诸位多多关照!”
林云双眼微眯,脸上露出淡淡的笑意,拱手向四方说道。
其他众人楞了片刻,旋即醒悟过来,这林云看来也知道进退。并未因斩杀封悬,就狂的目中无人,起码这姿态做的还是很足。
只是初来乍到四个字,听在好些人的耳中,多少有些苦涩。
初来乍到就斩杀了封悬,他们来雷火城中如此久,却是连想都不敢想。
年少轻狂,锋芒毕露!
一瞬间,所有人的脑海中,立刻蹦出这八个字来。可狂归狂,却也进退有度,比起封悬反而更容易让人接受些。
冷帝在侧吾恩宠无尽 弃婿当道 路渐行渐远 抗战之从亮剑开始打卡 今天我想要十个对象 论咸鱼的自身修养 死亡之最终试炼 我只是个病人[综影视] 联盟之电竞经理 天坑侠传奇 穿成重生文好孕炮灰 网游之逍遥仙魔 医道大佬养成记 亡灵玩家在线 抗战之带着系统打鬼子 裂石响惊弦 我能看见命运 我在斗罗的签到生活 精灵宝可梦饲养员 异世之这坑表示不想跳
试问哪家的穿越女开局就被送上断头台?试问哪家的男主上来就想剁女主的手挖女主的眼?可摊上这些破事的夏今安表示丝毫不慌。她只管带着医疗系统和自己的杀手联盟一边刷等级一边打脸虐渣。有的狂躁王爷嘴上喊着要虐妻,身体却越宠越真香,还顺带把自己虐成了醋王?安安,你会不会嫌我长得吓人,跟那个天下第一美男跑了?夏今安撇了眼刚沐浴完出来,紧穿着一件罩衫,露出八块腹肌人鱼线的某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视线顺着腹肌一路往下,忍不住干咳道咳,长得吓人和长得吓人,是两回事啊哥哥!...
杏花树下,夫君许我一世安逸富足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浓情惬意杏花落尽,往日的欢情在一次次的刀光剑影中,柔肠寸断,痛苦不堪我望着夫君,那个曾经的屠夫,现在的将军纵使万人阻扰,天地不容,也只愿留在他的身边,做他专属的娇妻。...
娇妻以为我还是瞎子,竟然当着我的面...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她本是一名江湖女子,被人追杀坠崖后,重生在了一名冷宫弃妃身上。既来之则安之!可是为什么,附赠的两个小包子,不是痴傻就是废柴?她刚准备抽身离开皇宫的时候,却不想前世的女儿为了给她报仇,竟然也进宫来了!刚刚还窃喜的她,顿时有了一种生活无望的感觉!...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