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石烽目光不善,声音更是冷的可怕,尤其是我警告过你几个字,蕴含着凌冽无比的杀意。
“警告?就凭你是苍龙榜下前十的妖孽,我便得听你的警告?”
对方既然已暴露杀意,林云自然懒得和他客气,况且这也不是对方首次威胁他了。
泥人还有三分火,何况是林云。
石烽目光闪烁寒芒涌动,脸色完全阴沉了下来,像林云这样的下界翘楚。在来这日曜之地前,还完全不会被他放在眼里,与蝼蚁并无任何区别。
可对方一剑斩杀封无忌后,却狂妄的有些没边,连他都不敢放在眼里。
“我不想和你废话,现在就滚,我当没有看见你!”
石烽体内两大气海悄然催动,看是在威胁林云,实际上暗中蓄积杀意,准备一击重创对方。
“有趣。我还怕被你看见不成,你算个什么东西?”
林云眼中闪过抹嘲弄之色,身形闪烁,直接落在那古老的祭坛上,抬手就朝着祭坛中的日曜之灵捞了过去。
见到此幕,石烽身上的杀意立刻爆发出来。
林云懒得理会,目光直勾勾的盯着,被自己吸扯过来的日曜之灵。日曜之灵被金色的火焰包裹,那火焰犹如薄膜一般,想要取到日曜之灵得打破这薄膜才行。
并非易事,得费些手段才行。
咔擦!
眨眼间,那火焰薄膜就被林云掌间迸发出去的剑意刺穿,日曜之灵显现出来庐山真面目。
那是一个拳头大小的黑色金属,黑色的表面烙印着一枚金色的符纹,符纹金光大方。仅仅只是展露一角,就将这幽暗的大殿,照的金碧辉煌,耀眼夺目。
古老的金色符文看似光芒大盛,可萦绕着无法驱散的强横气息,将黑色金属本来的面目牢牢锁住。
果然被封印了。
林云一眼就看出这金色的符纹,就像是封印住日曜之灵的枷锁,想要将其打破根本就不是天魄强者可以做到的。
“将日曜之灵放下!”
见林云丝毫未将自己放在眼中,不听自己的警告也就罢了,居然还敢主动去抓取日曜之灵。
石烽气的火冒三丈,眨眼的功夫就杀到了祭坛对面。
林云正是收取日曜之灵的关键时刻,只是淡淡地瞥了对方一眼,继续破解着日曜之灵外面的火焰。
或许曾经,对方会是他的强敌,可眼下林云丝毫不惧。
哪怕是分心二用,也不惧怕对方耍出什么把戏来,这人与陈安实力相当。他只要稍稍注意,对方背上的那柄道兵就可以了,有什么手段可以尽管使出来。
“你这家伙,找死!”
石烽眼中寒芒暴起,没有半点犹豫,抬手就是一直点了过去。
无声无息中,其指尖迸发出璀璨无比的紫色剑光,那紫色剑光如翡翠琉璃般光芒四溢。破碎虚空,犹如实质一般弥漫着凌冽寒芒,直刺林云心口。
林云眼中闪过抹冷笑,想以剑气来阻止自己放弃日曜之灵,这石烽未免太天真了些。
碎!
林云左手屈指一弹,点在那剑气锋芒最盛之处,直接以更为猛烈霸道的剑势迎了上去。
咔擦,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
看上去快若惊鸿,足以刺碎虚空的紫色剑气,立刻分崩离析。
“又是通灵剑意!”
异世之这坑表示不想跳 抗战之带着系统打鬼子 我在斗罗的签到生活 弃婿当道 冷帝在侧吾恩宠无尽 医道大佬养成记 联盟之电竞经理 死亡之最终试炼 今天我想要十个对象 抗战之从亮剑开始打卡 穿成重生文好孕炮灰 精灵宝可梦饲养员 裂石响惊弦 网游之逍遥仙魔 亡灵玩家在线 论咸鱼的自身修养 天坑侠传奇 路渐行渐远 我只是个病人[综影视] 我能看见命运
试问哪家的穿越女开局就被送上断头台?试问哪家的男主上来就想剁女主的手挖女主的眼?可摊上这些破事的夏今安表示丝毫不慌。她只管带着医疗系统和自己的杀手联盟一边刷等级一边打脸虐渣。有的狂躁王爷嘴上喊着要虐妻,身体却越宠越真香,还顺带把自己虐成了醋王?安安,你会不会嫌我长得吓人,跟那个天下第一美男跑了?夏今安撇了眼刚沐浴完出来,紧穿着一件罩衫,露出八块腹肌人鱼线的某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视线顺着腹肌一路往下,忍不住干咳道咳,长得吓人和长得吓人,是两回事啊哥哥!...
杏花树下,夫君许我一世安逸富足的田园生活,逍遥自在,浓情惬意杏花落尽,往日的欢情在一次次的刀光剑影中,柔肠寸断,痛苦不堪我望着夫君,那个曾经的屠夫,现在的将军纵使万人阻扰,天地不容,也只愿留在他的身边,做他专属的娇妻。...
娇妻以为我还是瞎子,竟然当着我的面...
热门小说公主下嫁给杨七朗是圣诞稻草人所编写的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主角杨希阿七佘赛花,书中主要讲述了大郎替主把命丧二郎无力而阵亡三郎马踏入泥浆四郎失落在辽邦五郎一怒当和尚七郎乱箭透心凉六郎只身见高堂一部杨家将,半部血泪史,忠臣流干血,妇孺流干泪21世纪宅男杨希穿越成天波杨府第七子,他该如何拯救这忠烈满门PS本书架空历史爽文,非正史非传记,遗漏不符,错误矛盾之处,尽请谅解。书友群火山营195992981...
她本是一名江湖女子,被人追杀坠崖后,重生在了一名冷宫弃妃身上。既来之则安之!可是为什么,附赠的两个小包子,不是痴傻就是废柴?她刚准备抽身离开皇宫的时候,却不想前世的女儿为了给她报仇,竟然也进宫来了!刚刚还窃喜的她,顿时有了一种生活无望的感觉!...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