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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她不能允许自己这么想。她拧开水,俯下身子开始洗脸。她想借助水声把他的声音淹没,然而他却仍旧在说:
“我说过的,如果你嫁给别人,我一定会来婚礼上捣乱的,记得吗?”他说话的口气十分轻松,可是这冰冰亮的话语却像料峭冬天里的小雪花,纷纷钻进她的身体里消失不见。她怎么能忘记这些话呢,这是他留下的仅有的情话,像是她的圣经一样被她一遍遍温习着,日日夜夜。她却不抬头,让脸埋在手心那捧温热的清水里:
“这不算,次次,是你先违背了誓言,如果你尚在人间,我也一定不会背弃。”
“这没有分别,亲爱,我来接你,随我走吧。”
“哦,不,次次,求你,这个时间已经不对。我已经答应了别人。所有的都已经交托。”她说完,急匆匆地用毛巾擦干脸上的水。她又抓起水池边放着的长颈瓶辱液,倒在掌心里。他忽然从她的身后探过头来,俯下身去闻了一下她手心里的白色酸奶状化妆品,有点失望地说:
“你从前最不喜欢这种粘糊糊的东西,你喜欢让脸蛋每时每刻都保持清慡。”
“次次,那个时候我只有十八岁。”她被他这样一说,有些哀怨起来,机械地把辱液在脸上晕开,然后又把辱液旁边放着的一个粉红色小箱子打开,她开始给自己画淡淡的妆。她没有关掉水,潜意识里希望用水声隐没她和次次的对话,虽然事实上,她知道,没有人能听见他们的对话。
“次次,”她终于忍不住要问,“你一直在哪里,这几年。你在天堂吗?”
“我在路上,在忏悔和洗净自己的路上。我在回来接你的路上。”
“是不是寒冷而孤单?”她在描眉,手却已经颤抖得不行。
“嗯,多少是有些的。可是也没有他们说得那么可怕。只不过我的衣服一直都是湿淋淋的,因为没有阳光,所以怎么也晒不干。”
她听到他说这个,就心疼得不行。事实上,她一直在他们的爱情里扮演着十分母性的角色,大约是因为她年长他一岁的缘故。她在回忆往事的时候,常常会把他想象成一只兔子,一只猫,于是她可以怀抱着他,一遍又一遍地抚摸他。她用了六年的时间让自己忘记那种抚摸他头发和脖颈的感觉,她终于习惯在格外思念的时刻把手牢牢地塞在仔裤口袋里,不让它们悬在外面寻找他,寻找那种温存的触感。
“对不起,”她说,“我应该去陪着你的。”她感到很抱歉,甚至想要回身去抱住他。她不知道灵魂能不能够被抱住,她也不知道,灵魂需不需要温暖。她的心已经软了,这是多么无奈的事情。然而她眼睛的余光忽然扫过自己的手腕,像是被生生地打了一棒,她忽然抖了抖身体,使自己和他分开:
“次次,我六年前已经做过跟你走的尝试。那次之后我就答应他们,我要好好地活下去。”
那是在他死去不久之后的一个日子,她坐在阳台上用切水仙花根的刀子切开了自己的手腕。并不疼,她闭上眼睛的时候甚至以为手腕上的发热的感觉,是他携起了她的手。他从未牵过她的手,尽管他们相伴彼此走过整个童年和青春期。他只是喜欢一个人走在她的前面,像个蹦蹦跳跳的牧羊少年领着他的小绵羊穿过广袤无垠的糙原。她记得十四岁那年他们这样出行,去郊外。他照旧走在她的前面,不回头,不会迁就她的步伐。后来她被一根盘结的树根绊了一绞,摔倒在地上。他听到声音,回身看了看,然后停下来在原地等她。他看到她站起来了,他就又开始向前走。她对于他的漠不关心十分哀伤,于是小声抽泣起来。他问她怎么了,她委屈地说:你为什么就不能牵着我的手走呢?你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次次想了想,——他从未认真想过这个问题,有关他是不是要牵着她的手走,他真的没有费神想过。于是他想了想,然后他十分严肃地说:我觉得这没什么必要,因为我知道,你总是跟着我,和我在一块儿。她问,我如果有天和你分开了呢?次次想了想,摇摇头,说:你不会的。她说,如果我嫁给别人了呢?次次又想了想,说:我还是觉得你不会不跟着我反而去和别人结婚,不过如果你非得这样,我会去大闹你的婚礼。她眼睛立刻变得明亮,她仰着头,沉迷于那些美好的幻象中,问:真的吗?你会去救我吗,在行礼的时刻大声喊停,然后牵着我的手冲出礼堂吗?她简直把婚礼想成了一场遇险,而次次以一个佐罗般的英雄形象适时地出现。次次点了点头,嗯。
那是唯一一次,次次对她说会牵她的手会带她走的话。她一直像是一丝不苟地收藏起自己的嫁妆一般地,把这两句话放在心底下,从14岁,她的青春期刚刚开始。这曾是多么悠长和缓的梦和心愿,然而它却中止于她刚刚成年的时候。
次次死的时候是春夏之交,他们喜欢在那样的季节里坐在院子里的葡萄藤下面吃糙莓。次次总爱拿着一本诗集朗诵。他看得十分入神,把糙莓的汁水弄在了衣服上却浑然不觉。她
喜欢那些静谧的午后,他们坐在一只白色塑料桌子跟前,次次深深地被诗集吸引着,头也不抬,只是缓慢地伸出纤长洁白的手指到桌子上去够糙莓,送到嘴边。她喜欢在旁边这样看着他。她觉得次次是最棒的诗人,虽然次次具体什么也还没做过。次次看着艾略特的《荒原》,喜欢得不得了,他看着就尖叫起来:
“噢,你听听这一段哪:‘是的,我自己亲眼看见古米的西比尔吊在一个笼子里。孩子们在问她:西比尔,你要什么的时候,她回答说,我要死。’啊,多么棒的句子呵。”她安静地听他念,然后微微笑着点头。她不怎么懂诗,而那些句子决绝且偏执,可是她觉得,只要他喜欢,那么一定都是好的。然而次次在朗诵完艾略特的《荒原》之后不久,就把自己弄死了。他用了一根长条围巾,白色,软绵绵的,倘若不是因着他的死,那围巾看起来是多么纯洁无邪的东西。他死得突然而默无声息,对于她,这个十几年里一直生活在他左右的人,他甚至也没有任何通知。那是一个星期二,他没有到学校上课。她下午打去电话到他家,他家只有佣人在,说都去医院了,次次出事了。她于是赶去医院,而她到达的时候他已经断了呼吸。护士正推着他的担架向医院走廊的另一端走。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she进来,一直追着照在盖着他的白单子上,像是如果错过了这时,就再也不能照在他身上了。她费了很大力气才走过去,伸出手,掀开单子,他躺在那里,显得十分格外地小。六月正午的阳光里,他就像个金灿灿的婴孩。她仍旧能够闻到他身上特有的香味,一点也没有腐坏的味道,真好。她想。
“小夕,你好了没有啊?要来不及了!”兰妮在外面大叫,并且开始敲洗手间的门。她于是再深深地望了一眼镜子,像一盏灯一样,她把他的脸熄灭了。然后打开了门。
兰妮把白色蕾丝花边的纱制礼服递给她。她正要进去换上,门却又被敲响了。兰妮代她去开门,她站在那里发愣。来人是罗杰。她看着他走近她。罗杰看着她的时候总是笑,好像是不分昼日不看天气不管心情的,只要是面对她,罗杰就总是挂着这样一种宽容的笑。可是在她看来,这种缺乏节制笑多少有点哄骗小孩的意味。没错,他拿她当孩子,捧着她,像养一棵珍稀花糙一样把她照顾好。这是一种值得报答的恩情,所以她最终决定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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