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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1(第2页)

那老杨也不多问,点了点头就上车走了,潘健迟一直看着汽车转过弯道,消失在山路尽头,才问道:“他要是带着人折回来,你打算怎么办?”

闵红玉嫣然一笑,说道:“符远城中此时水深火热,他带着人折回来干什么?抓你?还是抓我?”

潘健迟未置可否,闵红玉指了指那两只藤条箱,说:“劳驾,帮我拿着行李。”

两只藤条箱入手甚沉,潘健迟拎着箱子跟着她往山上走。汽车走了大半夜,他们已经离符远城不知道有多远了。远看只是连绵不断黑影幢幢的山,夜色还未褪去最后一抹深蓝。远处的天空像是淡墨山水的画,湿气氤氲。路边的草上全是白色的霜露,似乎刚刚下过一场雨,而头顶树上有不知名的鸟儿叫了一声,拍着翅膀飞进了密林深处。

潘健迟也不问,只跟着闵红玉往前走,她穿着高跟鞋,走在石子路上竟然如履平地。两个人沿着曲折山路一直向前,没一会儿闵红玉突然叫:“快看!”

潘健迟吓了一跳,下意识就去摸枪,闵红玉却奔到山崖边,爬上一块巨大的山石,远远就伸开双手:“太阳出来了,真美!”

太阳仿佛就在一瞬间突然从山谷里跳出来,虽然是早春时候,春寒料峭,晨风更是凛冽,但朝阳喷薄而出,山上的树、路边的草,都镀上了淡淡的金色阳光。闵红玉站在晨曦里,就像是一棵小树,她的头发毛茸茸的,仿佛也结着一层金色的霜华,可是草叶上的霜都渐渐地淡了,变成了凝白的露珠。闵红玉在阳光里站了一会儿,忽然回过头来对他说:“这样的好日头,总得要活下去,才能看见,对不对?”

潘健迟知道她只不过是自言自语,所以倒也不必回答她什么。果然闵红玉只是略站了一站,便继续往山上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看她细高的鞋跟踩在碎石上,终于忍不住问:“你要不要换双鞋再走?”

闵红玉“噗”地一笑,问:“你怎么知道我还带了别的鞋?”

潘健迟说道:“像你这样的女人,怎么会不带双鞋子就出门。”

闵红玉回头瞧了他一眼,说道:“像我这样的女人……你这口气,认识我不过几天,倒和我十分熟识似的。”她不再多说,偏又嫣然一笑,对他说,“把箱子拿过来。”

箱子里头果然有一双平底鞋,闵红玉换上了,又把高跟鞋装在箱子里。潘健迟忍不住语带讥讽:“我以为你带了两箱金条,谁知你带了两箱衣物。”

闵红玉笑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我这样的女人,能不多带几身衣服出门吗?而且西北这时候还冷着呢,我当然要带上大衣靴子什么的。”

潘健迟道:“西北此去千里之遥,难道你就打算这样一步步走着去?”

闵红玉道:“走着去太慢啦,只怕咱们还没有走到,易连恺就已经被易连慎杀掉了。咱们到山谷里找户人家,换了衣服,再翻过这座山头,就是平江县城。那里有火车去济安,到了济安再换车去镇寒关,就方便了。”

潘健迟问:“易连恺真的在镇寒关?”

闵红玉抿嘴一笑,说道:“我说了你也不信,何必再问?”

山路曲折,看上去极近,其实走起来甚远。他们两个人虽然年轻,但是都不是走惯山路的人,山谷里的几户人家,看上去不过咫尺之遥,但走起来才知道羊肠小路弯弯曲曲,绕来绕去,可望不可即。一直到下午时分,山谷里的人家屋顶上都冒出淡蓝色的烟雾,闵红玉才气喘吁吁地说:“歇一歇吧,看样子天黑前能下到山谷里就不错了。”

他们坐在一块大石上歇脚,闵红玉这时候才觉得腹饥如火,可是箱子里却没有预备干粮。她心头懊恼,却无可奈何。潘健迟见她绷着脸,似乎十分生气的样子,便问:“饿了吧?”

“你怎么知道?”

潘健迟淡淡地说:“因为我也饿了。”

闵红玉终于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说道:“这可没招了,我只记得带衣服,忘了带干粮。”

潘健迟见她笑靥如花,心想她怎么如此爱笑,这种境况下竟然还笑得出来。他站起来四下张望了一番,说道:“现在这时候,连野果都没得吃,咱们再饿也得忍住,快点下山走到那村子里去才行。这种时节,狼啊豹子什么的饿了一冬,这时节都出来找吃的,咱们别饿着肚子,倒填了它们的肚子。”

闵红玉听他这么一说,立时跳起来,一言不发就朝山下走。潘健迟跟在她后头,他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就拐进了小路,这条小路乃是山民砍柴的小径,宽不过盈尺,说是路,也不过是在山石嶙峋间整出略为平坦些的地方,让行人勉强能够下脚。羊肠小道从山顶迤逦而下,两旁的荆棘虽然被砍过,但是仍旧不时地挂住人的头发、衣襟,一边走,一边还要摘刺,一个不留神,就会挂破了衣裳。这样紧赶慢赶又走了差不多三个钟头,眼见着天渐渐黑下来,突然听到一阵犬吠。闵红玉本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听到这样一阵狂吠,却忍不住“哎呀”了一声,掉头就跑到潘健迟身后。

潘健迟的脚步却丝毫没有迟缓,转过几株皂角树,只见一角谷场已经出现在面前,谷场后头就是山石垒的院墙,正是山里常见的农家。剥落了黑漆的木门扣着,一只大黄狗正在门缝里冲着他们俩狂叫,奈何门环上斜扣着一截细棍,虽然锁不了人,狗却在门里头出不来,只能隔门狂叫。这个村子在山坳里,稀稀落落住着七八户人家。大黄狗这么一叫,村里其他的狗都叫起来,此起彼伏吵闹不休。潘健迟怕动静太大,这样的村子,进来了外人自然是很稀罕的,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不能不事事小心。

他随手拣了块尖石拿在手里,用食指扣住了轻轻一弹,正好从门缝里弹进去,虽然大黄狗正自乱蹦乱跳,但他这一弹准头极佳,石子正正撞在那大黄狗的鼻尖上,只听那狗呜咽一声,软倒着竟然伏在了地上。村里其他的狗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吠声渐渐地低了下去。

闵红玉见他露了这一手,不由得十分诧异:“原先只知道你枪法不错,没想到你竟然还会打狗??”

潘健迟微微一笑,说道:“我早就说过,这一路上,你肯定有用得着我的地方。”

闵红玉听出他话中微带讥讽之意,却也并不反驳,只是微微一笑。他们进村后不久,就遇上了赶着牛回来的老叟。山间民风淳朴,他们说是走山道迷了方向,错过了打尖的集镇,闵红玉便掏了两块钱银元出来,说是要买饭吃。那老叟连连摆手,最后见他们十分坚持,便收下了一块银元。将他们引回自家屋子里,叫自家堂客烧水做饭,又忙着从后山竹园里逮出一只芦花鸡,竟然是招待贵客的样子。

潘健迟从来没到过这样的地方,但是安之若素。山里人家比平原的农户更加殷实,因为山里来的人少,虽然近年来动乱频起,却也甚少有军队会闯到山里来。而且收税赋的官员,也懒得到这荒山野岭里来催逼,所以山里人家只要烧荒恳出几亩薄田,倒也不愁吃喝。这户人家只有老夫妻两个在家里,说是大儿子去山下打犁头了,马上就要把田犁出来。山里寒气重,这时节屋子里还烧着火塘,老叟一边催促老太婆做饭,一边招呼他们在火塘边坐,说:“在家千般好,出门一时难。走道就是这样,错了宿头,只好投奔人家。我们这山里难得来一个外人,来了就是客。你们别嫌呛人就是了,山里都是烧火塘,没办法啊。”

潘健迟听他的谈吐,倒不似乡间无知的老农,于是慢慢地询问。原来这老叟还是逊清年间的一个秀才,姓陈,原本在山下住,家中因为一场官司落魄,把山下十几亩水田都卖了,本想寻馆糊口,偏偏运气不好,几个学生教来教去并无一个成材,乡下本就不重读书,有的学生退了学,有的学生生了病,终究逼不得已关了学堂,搬到山里来,烧荒开垦。后来战乱渐起,山里倒有几分世外桃源的意思,一住也这么多年了。

“先是闹义和拳,然后闹长毛,后来说长毛子在符远上了岸,拿大炮轰城……总督大人吓得没有法子,换了衣服逃出城……别说总督大人了,谁不怕长毛子啊……我还亲眼见过长毛子,说是修铁路,那个洋人的管事,蓝眼睛黄头发,头发和稻草一样,黄得那个金灿灿的!后头还跟个洋兵,那个洋兵竟然是绿眼睛的,骇人哦……最后到底是闹革命党,皇上不当皇上了……”陈老叟拿火钳架着火塘里的木柴,又问他们,“现在外头又闹什么?”

潘健迟笑了笑,说:“还不是打来打去,这个想当官,那个想发财。”

陈老叟点了点头,说:“这世上的事,就是这样子,要是都不想当官,都不想发财,也就太平喽!”潘健迟倒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山间,跟这样一位老农说这些话。真的是,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那老叟从火塘的炭灰里扒出几块烘好的地瓜给他们吃,说:“先垫垫饥,山里没点心,这是自己家里在山上种的粗玩意儿,倒是蛮甜的。”说完就起身去灶间帮老婆子杀鸡。潘健迟受过新式的教育,凡事讲究女士优先,便先让给闵红玉,只想这样看上去黑乎乎脏兮兮的东西,她大约碰都不愿意碰呢。谁知闵红玉道了声谢就接过去了,三下五除二就剥掉皮,吃得津津有味。一边吃一边告诉他说:“山里的地瓜是最好吃的,尤其好吃的是这种火塘里烘出来的,我小时候就爱在炭灰堆里埋地瓜,可惜每次总吃不上。”

潘健迟问:“你小时候?”

闵红玉瞥了他一眼,说道:“怎么?不许我有小时候啊?谁不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唱戏的吗?”

潘健迟受了她这样一番抢白,便不再说话。看她拿着块地瓜,脸被火塘里的热气烘得红彤彤的,她一贯脂粉浓艳,但走了整天的山道,脂褪粉洇,双颊被火一烘,倒有点像脸颊上新添两团胭脂红晕,只是这红晕比胭脂要自然许多,真显得有几分稚气,仿佛换了个人似的。他说道:“那倒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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