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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今今,你就不想嫁个好人家么?到时候再把你爹一起接过去,一起享福。”
今今摇头道:“奴婢不信那些。”
我说:“那你信什么?”
今今说她从小就听书听多了,书里的那些女子大多容貌惊人,但是下场都不好,既然像她们那些美女都不能找到好归宿,平反普通的她也不能。
我感叹着,今今真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好姑娘,倘若合欢能有今今的心思,可能早把莫珩忘了吧……但转念一想,又推翻了这个假设,因为合欢是美女,美女多被美貌所累,自然以为自己与众不同,直到美貌不再才会明白,女人过丑,生活坎坷,女人过美,爱情坎坷。
今今见我半响不说话,只是叹气,好似有些急了:“主子,你还听不听,奴婢准备了一晚上呢!”
我看着她:“今天是你第一次说书?”
今今一乐,露出两颗虎牙:“是啊,奴婢头次登台,特别紧张,就怕说得不好,你不让我继续说……”
我恍然的张了张嘴说:“哦,那你快继续吧。”
于是,今今继续唠叨,故事继续讲述。
二夫人的胎没有保住,据说是因为年纪幼小的云姿贪玩惊着了二夫人,二夫人饱受惊吓后喝了安胎茶,也未能奏效,胎儿急流勇退的离开了母体。当家的自然要将这个罪责推给云姿,就算当家的不推,二夫人也会推,因为若是怪罪老天爷不开眼,也不好向老天爷问罪,所以只好找一个就近的顺手的好折磨的对象下手,况且云姿还不是当家的亲骨肉,自然不必姑息。
出于这种心理,当家的便要去拿问云姿,但是那边早已人去楼空,云姿的娘带着云姿第二次出走,真是一回生二回熟,改嫁真是路迢迢。
人说一男娶多妻,那是本事,一女嫁多男,那是婊子。
这句话套用在云姿的娘身上,却也不实用,只能说,云姿的娘本不想做婊子,是她嫁的那些男人只喜欢婊子,她被迫只好也沦为婊子,婊子无情,多半都是被逼无情,情商都熬干了,拿什么和你谈情。
云姿的娘很快就找到了接手人,这个人可谓是她的终结者。
不帅,不高,不厚道,不有钱,不是好人——曾为乞丐,而后落草为寇。云姿的娘带着云姿上了山,当起了压寨夫人,为了保全云姿长大以后不受土匪们觊觎,还特意拉拢了寨主的小儿子,将两人结成了娃娃亲。
年仅十岁的云姿不肯,对她娘说:“女儿只喜欢顶天立地的大英雄,那个人不可以打家劫舍。”
云姿的娘笑笑说:“咱们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不打家劫舍还劫富济贫不成?你记着,孩子,劫富济贫的大英雄,都是钱多的没处扔的那些人,一分钱逼死英雄汉,你见过有哪个英雄去和人抢烧饼的么?”
云姿不语,但心中仍是不服,此后到现在,心里始终只有“大英雄”。
听到这里,我难免称奇。因为按照云姿母女的际遇,云姿早该成长为现实少女一枚,别说梦想,就是对于爱情的期待,也早该在她娘的生活哲学中得到毁灭,怎么会像如今一样天真可爱,大眼眨眨,将芳心暗许全写在了脸上,由此可见,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记吃不记打,好了伤疤忘了疼,摔倒一次再爬起来,再在同样的地方继续摔倒,为的还是在同样的地方再爬起来,真是坚持不懈,令人叹服。
云姿的娘没能活过三十岁,留下十二岁的云姿,可能她娘实在没精力再找第四春吧,只好将结局画在这里。
云姿不想在山寨上继续呆下去,主要是因为小寨主再强大也总归只管一个山头,而云姿的野心是十座山头也难以装下的。
云姿偷偷摸摸的潜下山,在附近的村落里躲了三个月,终于摆脱掉土匪们的追查。这么多土匪们也没能找到一个云姿,除了是因为云姿躲得巧妙,还因为土匪们下山以后饱餐秀色,多带了十几个姑娘回了山。
那时候,师然正带着年仅三岁却身中剧毒的师云疾奔明日城。
究竟为什么师云会在外中毒,又中了什么毒,被何人下毒,谁也不知道。大家只是知道当时的师云浑身紫黑,若不是师然一直用解毒草为他续命,恐怕早就去了奈何桥赏花弄月了。
若这故事的立意点在江湖,师云走过这么一遭,日后多半会百毒不侵,可惜这里不是江湖,所以师云危在旦夕之时,恰被云姿所救。云姿带着师然、师云父子俩去见了村里的一位隐士,听说隐士年轻时害死不少人,也因此身患毒疮,虽不致命,却也不能根治,只好隐姓埋名在此为村民们看病,借此赎罪。
隐士治好了师云,师然感谢隐士。隐士表示,他不需要被感谢,只希望身边这个小姑娘可以有个安身立命的去处,小姑娘指的就是云姿。可见,好心是有好报的,云姿的好心换来了她此后三年的好生活。
云姿入了明日城城府,因得到隐士的教导而负责伺候师云的日常起居,一来防止师云再被人害,二来也是因为一城之主的身边总需要有一两个能人辅佐。
诺大的城府里,云姿平日接触最多的只有两个男人,倘若她性向扭曲,自然不会动心,可惜她正常无比,所以在情窦初开的岁月里,她也只有两个选择——师然或师云,因为他俩都拥有一座城,能装下这个连十几个山头都装不下的姑娘。除非这个脑子正常的姑娘天生喜欢丈夫养成游戏,否则她一定会选择暗恋师然,并将师然的喜好一一铭记于心,以期将来成为让师然爱不释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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