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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抽穗灌浆时,她连着几天都住在了田边地头,生怕出点意外毁了这一季的收成。好在天道酬勤,她的辛勤付出没有白费,果然获得了第一季收成冠军的荣誉。
她原本以为,这种奖励里的小木屋,或许就跟她们以前住的茅草房差不多,四壁薄木板上面加几根横梁,铺上一层干草捆成的草垫做屋顶,能够遮风挡雨就算不错了。
就算那样的小木屋,都是许多农奴求之不得的庇护所,有不少农奴,一辈子都是跟他们饲养的牛羊住在一起,冬日里就全靠抱着那些牲畜取暖,才不至于冻成冰块。
所以当罗蒙娜看到那幢刷着白色防虫防腐油漆,有着红色木制屋顶,据说有三室两厅的“小”木屋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别说是他们这种出身卑贱的农奴,就算是城镇里的自由民和小商人,都未必能有一幢这样又大又精致的房子,竟然就因为她做了自己本该做的事,领主大人就慷慨地奖励给了她?
其他的农奴们也惊呆了,对她各种羡慕嫉妒,甚至还有人想要借着娶她的名义住进这幢房子,结果都被罗蒙娜打了出去。
女巫领颁布的法令里,鼓励男女婚嫁自由,父母不得包办干涉,更重要的一点是,女人可以自立门户,无论是否结婚,都能够自己当家做主,拥有独立户籍。
在罗蒙娜看来,这房子是自己和三个孩子的,她辛辛苦苦挣回来的房子,那些男人想靠一句“我娶你”就骗过去,谁知道以后他会不会找借口打自己打孩子,霸占了这幢房子。这种事,她可是见过不少,才不是那种被男人三言两语就哄得什么都交出去的傻女孩。
更何况,从上一季的收成看,她完全有能力种好更多的地,养得起自己的三个孩子,甚至还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土地。那么以后,她的孩子们,也有机会去上威斯特公学,哪怕没有觉醒魔力,也能学到一技之长,养家糊口是不成问题的。
那她又何必去冒险
()“娶”一个男人进来,让人可以有合法的身份来分享甚至霸占她的房子?
第二名的男奴沙克和第三名的女奴苏玛就不这样想,而是欢欢喜喜地接受了提亲,很快就拥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和更多的土地。
也只能说,人各有志。
看到这几个吃到甜头的农奴翻身做了自由民,日子一天天好了起来,其他的农奴们也终于动了心思,不再像以前一样需要监工们盯着干活,而是学着能干的农奴们,精心照顾自己分到的土地,以求下一次的收成时能够获得更多的收获,到时候就算是进不了前三,能够多种出来的粮食也是自己的,不上心可不行。
以后领主大人可不会管他们的伙食,全靠他们自己种多少吃多少,不下死力气干活,以后就只能看着别人吃干饭白面包,自己喝汤吃黑面包。
也有一些心灵手巧的农奴,看到镇上的自由民可以自己做买卖,或者进各种工厂做事,不光管饭还有工钱,就主动放弃了种地,将分到手的土地转给别人,自己进城去打工。
由于整个领地尚处于大开发阶段,人力严重不足,就算有魔法师们的全力施工,很多东西还是需要工人们出力,所以第一批工人们的待遇都非常不错,让他们在吃饱喝足之余,生平第一次有了余钱,可以买一些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生活用品。
有了这些人,女巫领的市场才真正开始正常发展起来。
让进入女巫领的商人们,不光可以从女巫领买到各种魔法奇物,还可以出售他们带来的各种商品。如此有来有往,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商人进入女巫领,也随之带来了大量的移民和难民。
移民还好,都是有点家底,但出于各种原因,逃离原本的居住地,来女巫领寻找新的发展机会。他们大多以家族为单位,人多不说,手头还有点钱,能够在女巫领买个铺子或者买块地,无论开店还是种地,在这个新兴的城市中,都能够赚到足够生活的回报。
难民就不一样了,无论是早期从其他领地逃难来的,还是后来从沦陷的王都逃来的难民,几乎都是一无所有,就算昔日王都的平民,没点自保之力的,在这一路上也被路过的贵族各种收税收到扒去几层皮,根本不会让他们带着一个铜币进入女巫领。
这些人大多进了各种工厂,就连女人们也可以去酒馆和旅馆做服务生,因为这几个月来女巫领的商行数目一增再增,酒馆和旅馆的数量也跟着增加,需要的服务生人数也不少。
于是当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贵族们送孩子来学魔法时,就震惊地发现,这座有史以来建成时间最短的晨曦之城,竟然出乎他们意料的繁华整洁,百业兴旺,充满生机与朝气。
就算建筑新了点,缺少大贵族世家的奢华装饰,甚至有些过于简单的风格,却被满城的绿树和鲜花装点得别有一番风味,令人不觉简陋,反而感觉清新自然,格外舒适。
就连他们都有些心动,考虑是不是在这里买套房子,让孩子在魔法学院上学期间,也能有个随时可以去改善一下生活的住处。
更何况那些普通人。
原本只是想送孩子们来碰碰运气(),若是能被魔法学院收下(),他们就不用再担心孩子的特别之处会被人发现,招来一场大祸。
哪怕现在教廷不复存在了,可谁能保证,若是被领地贵族发现他们的孩子有魔法潜力,会不会把人抢了去?听说当初教廷的一个主教,就曾经拿那些有魔法潜力的孩子炼制魔法药剂,万一其他的贵族或魔法师里,也有这种邪恶存在呢?
只有女巫领,这里的领主仁慈又大方,愿意给每个拥有魔法潜力的孩子提供指导,哪怕没钱交学费,也可以向领主贷款,等到学成毕业以后,在炼金工厂里打工偿还学费。
听说,女巫领主在招生时就告诉大家,绝不可让一个想上学有潜力的孩子上不起学。
所以哪怕他们住不起旅馆,只能在中央广场上喝喷泉里的水,露天睡睡袋,他们也要将孩子送进魔法学院去上学。
现在,这些家长甚至觉得,这是他们一生中所做出的最佳决策,不光是孩子们有了上学改变未来命运的机会,就连他们自己,也在晨曦之城里找到了各种临时工作,几天下来,不光没花钱,反而还赚了点钱。
一开始有点恍恍惚惚的,后来,这些平民家长们,就下定决心,干脆留在晨曦之城,反正在这里也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总比回去继续苦哈哈地给那些贵族老爷们当牛做马的强。
最后,魔法学院一共招收了一百二十七名学生,其中贵族学生九十八名,平民学生二十一名,还有两名混血学生和六名北方部落来的学生。
年龄最小的只有七岁,年龄最大的……那孩子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年龄,就连送她来的老妇人,都说已经跟她一起生活了三十年,可她依然看起来像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经过希雅和亚历山大族长的检查,最终确认,这孩子竟然是个混血精灵。好吧,虽然在奥斯维尔大陆上目前还没有精灵种族的生活迹象,可是在几千年前,大陆分裂之前,这个世界里不光有人类,还有巨龙,精灵,兽人,人鱼等等多种生物共存。
只是因为几千年前的神战,大陆分裂,奥斯维拉成为“神弃之地”,魔力元素不断减少,就连人类的魔法师,到达魔导师高度之后,都无法在这片大陆生存,就更不用说那些天生具有魔法的种族。随着他们的迁徙,奥斯维拉大陆上就只剩下了与他们有关的传说,而很难再看到他们的存在。顶多,也就是一些具有上古异族血脉的混血儿,一个个都因为物以稀为贵,成为贵族们争夺的“收藏品”。
这个半精灵少女,身上的精灵血脉已经十分稀薄,但天生的美貌和尖尖的耳朵,依然使她从小就成为一件珍贵的收藏品。可惜因为她实在长得太慢,熬死了三代主人才长到十来岁的模样,结果不等新主人“享用”,她就趁着交接的功夫,逃出了那座贵族庄园,甚至还顺手带走了那个负责照顾她的小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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