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渊从小就长得好,皮肤白净,五官精致,跟人说话都细声细气的,有点儿像个漂亮的女孩子。最早的时候,他还是很招人喜欢的。
可惜,他父亲是赌徒,母亲是个酒鬼,两个人游手好闲,日子越过越穷。
没钱喝酒赌钱怎么办?就卖家里的东西,东西都卖完了怎么办?那就卖儿子。
卖了三次之后,就卖不出去了。
因为陈渊小小年纪就很聪明,记忆力惊人,他总能偷偷跑回家——买他的人,对他并不好,甚至有一个买家很变态,会把他折磨的遍体鳞伤。
虽然父母对他也好不到哪儿去,但是总比跟着那些买家强一点。
儿子也卖不出去了,陈渊的父母就开始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刚开始是他们两个大人偷,被人抓住就会被暴打一顿,还会被扭送到派出所,会蹲局子。
但是,后来他们发现,让儿子去偷就会好很多。
陈渊那时才七岁,长得又好,很多人不会防备他。
而且,他偷东西就算被抓住了,基本上也没人会把他往死里打,更没有人会把他抓去派出所,最多就是骂几句踹两脚。
他父母发现了赚钱新途径,从那以后,陈渊就成了父母的第三只手。
他被逼着到处偷东西,有很长一段时间,村里所有人都防着他,见到他就会驱赶他,不允许他跟自家孩子说话,也不允许他出现在自家门口。
陈跃家里跟陈渊家里是亲戚,往上数三代都是一个老祖宗,但那个时候,陈跃家里也都严禁他跟陈渊一起玩儿了。
所以很快,自己村里便偷不到任何东西了,陈渊就被迫就去别的村子偷,去集市上偷。
陈渊如果不愿意偷,面临的就会是父母两个人的打骂。
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很快就明白过来,宁愿出去偷东西被发现被主人家打骂,也不愿意回家被父母打骂。
因为别人看他是个瘦弱的漂亮小孩子,不会真的下死手,最多就是教训一下而已,有的甚至会觉得他穿的破破烂烂太可怜,主动给他一点东西吃,给他旧衣服穿。
这比被父母打骂要舒服很多,他自己爹妈都是下死手打,打完了还不给饭吃。
一直这样偷了三年多,他十岁的时候,偷到了一个硬茬儿身上。
那人也算是他们当地很有名的混混,他身上的钱也是刚从别人身上抢来的,没想到转眼就被偷了,而且他根本没有察觉。
要不是身边一个小弟注意到了,他的钱就被十岁的小孩儿偷走了。
到时候他可就成了天大的笑话了,死对头还不知道要怎么嘲笑他呢!
他怒火冲天,直接就把陈渊扣下了,然后叫人通知他的父母来给他下跪磕头领人。
谁成想,混混从中午等到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小弟都去通知好几趟了,那对父母仿佛没有这个儿子似的,赌钱的继续赌钱,喝酒的继续喝酒,一个来领人的都没有。
最后,是他小弟硬生生把陈渊父母都绑过来了。
两个人一见到陈渊,不但不关心儿子一夜没回家有没有挨饿有没有受伤,反而嫌弃他偷错了人,给他们惹了麻烦,把他给骂了一顿。
小混混可不吃他们这套,他丢了面子,当然要找回来,对付小孩儿显得他没能耐,而且传出去也不好听,所以他只能收拾小孩儿的父母。
他要砍掉他们一条胳膊,至于谁的胳膊,让他们夫妻两个自己定,反正他就要一条胳膊。
小酒窝 虚伪的暴徒 未来之承天 重生之夏泉 隔墙有“夫” 街南绿树春饶絮 快穿之仙男 美人真国色(重生) 真男人不搞假gay[星际] 色欲 猎人:我真不是除念师 青画 妖术 树妖夺舍追妻记 [综]用绳命推销的男人 遇见 鬼手医妃病娇邪王太粘人云苏君长渊 莫问前程GL 回首暮云远 权御天下GL
作者岁月同欢的经典小说太子殿下总想契约我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重活一世,墨云绯只想要安安静静的当一个美少女。每天品品茶嗮嗮太阳,如此岁月静好便好。哪曾想每天都有人对她评头论足。墨云绯,你就是一个灾星,你根本配不上太子殿下。墨云绯,你一个不能修炼的废物,站在天才一般的太子殿下身边不觉得可耻吗?墨云绯,你靠太子殿下的关系进入学院,你不觉得丢人吗?墨云绯,求你放过神邸一般的太子殿下吧!我给你烧香了。太子殿下绯绯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是我此生的执念,...
这世上只有纯粹的白痴,却没有纯粹的好人或者坏人。机缘巧合下的时空之旅,穿梭于平行世界的两端,改变的不止是时间和空间,更是人心。几位小人物们波澜壮阔的逆袭之旅,在传说中的盛世中苟且偷生,在自己的努力下流光溢彩。...
钟文丽(女)的征婚启事说凡是来应征的每人奖励五千块钱,经过各种媒体的宣传立刻传遍大江南北,应征者络绎不绝,在这些应征人里,竟然有曾经抛弃过钟文丽的陆小康,经过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曲折故事,终于有情人成为眷属...
作者糖心梨子的经典小说开门见喜夫人收下本王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女人,闯进本王的世界,便别想脱身,你的灵魂以及心身皆成为本王所有。想要本姑娘身与心,以及灵魂,要看你有没有本事,本人手握乾坤,预知过去未来,阎王殿里来去自如,手撕一切不如意。本王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本文穿越架空,所有事凭空想象,如有不喜,请点叉离开,码字不易,请勿乱喷。...
百里落嫣,堂堂的天医鬼杀,居然离奇地穿越成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纨绔。只是这原主混得貌似有点惨,居然连纨绔做得都不合格。于是某妞磨了磨牙,小拳头一握,小腰一拧姐要为纨绔正名!从此后撩猫逗狗戏美男,没事炼炼神丹,契契神兽,采采娇花,顺便玉手搅风云,笑看天雷动。只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陪吃陪睡陪洗澡的宠兽某天会变成一个活人?嗯哼,只是还不等她伸手揩油,她便被人吃干抹净。某女扶着腰,欲哭无泪大爷的,...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