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眩目的阳光从窗外投射进来,落在宽大的欧式雕花大床上,鹅黄色的被褥间露出一条纤细的胳膊,白得发光,靠近肩膀的位置却有几处红痕,平添了几分旖旎。
“嗡嗡嗡”床头柜上的手机不断震动着。
被子被一把揭开,露出一张惊艳绝伦的鹅蛋脸。
在阳光的刺激下,白皙小脸上长长的睫毛颤了几下才缓缓睁开,睫毛掩映下的一双眼,浮着薄薄一层水雾,如秋水横波,潋滟至极。
沈欢皱着眉,胡乱在床头柜上扫了几下,抓了手机贴在耳边。
“醒了?”低沉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
“嗯!”声音含糊,明显还没睡醒。
“这么累?”
“你说呢?”沈欢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给你安排了私人飞机,一小时后起飞,要延迟吗?”
“......”
沈欢重新闭上眼,一动不动,仿佛又睡了过去。
手机那头的人也不着急,只安静地等着。
“不用!我半小时后出发!”沈欢睁眼看向天花板,神情还有些恍惚,“你什么时候走的?”
“7点!怎么,想我了?”
“鬼才想你!”沈欢的脸红了红,又嘲讽了一句“陆总的体力,佩服!”
手机那头传来低低的笑声,“多谢夸奖。不过沈小姐的体力倒是差强人意,要多锻炼!”
“滚!”沈欢翻了个身,“还有事吗?”
手机那头静默了一瞬,“手头上还有事要处理,我就不陪你回去了。”
“哼!言而无信!”
“安排了唐助理陪你,有什么事让她处理!回头给你带礼物赔罪!”
“我是那见钱眼开的人吗?不陪算了,你以为我稀罕?”
手机那头又是一阵轻笑,“回去之后乖一点,别和你爸起争执,一切等我回去再说!”
沈欢撇了下嘴角,她回国就是找沈建航和那对小三母女算账的,不起争执,怎么可能?
而且她前几天看朋友圈,居然看到她那温柔得体的继姐偷戴她的‘海洋之星’招摇过市。
再一打听,原来这已经不是初犯了,这些年,趁着她远在国外,这位好继姐可是偷拿了不少她的首饰呢!
那些珠宝都是沈建航在她十八岁前送她的礼物,当年她离开时嫌脏就没带走。
没想到,她那继姐的眼皮子会浅成这样,居然将主意打到那些珠宝上,更不要脸的是,她居然还戴出去见人,还撒谎说是沈建航送她的。
这不是送上门来让她抓现行吗?
“听到了吗?”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沈欢直接结束通话,不想听他念叨。
继续在床上躺了几分钟,伸了个懒腰,这才缓缓起身,却因腰肢太过酸软,又无力地倒了回去。
她轻嘶一声,骂了句,“狗男人!”
缓了几秒,她才忍着全身不适,拖着酸软的双.腿进了浴室。
半小时后,换上了黑色紧身裙的沈欢准时下楼。
早就等在楼下客厅的唐助理在看到沈欢时,迅速掩起眼中的惊艳,换上专业的表情。
尽管被陆总派到沈小姐身边已一年有余,但她仍时不时会被沈小姐的美惊艳到。
都说美人在骨不在皮,沈小姐的美却是两者皆存,再加上从小娇养出的矜贵气质,更为这美添了一份底蕴。
她常常一不留神,就会沉溺在沈小姐的美貌中。
奇门无双龙婿楚尘宋颜 最佳女婿小说 穿到荒年后,我带崽子们发家致富了 林云 漫威里的唯一玩家 穿成恶毒嫂嫂,我糙养的汉子竟是摄政王 狠宋 南荞傅司珩 逆天龙神 四合院:从治禽开始 炼气境的李不易 我和那条龙:在火焰前 地府现代化,阎王找我烧电脑 学医救不了大秦 凡人修仙录 重生后,我决定回归乡村 从火影开始轮回眼俯瞰忍界 春汉 穿越99年开始当村长 从青云开始穿越诸天
穿来清朝,温馨基本上就绝望了!在这个清穿多如狗,主子遍地走,前有李氏恶虎拦路,后有年氏步步紧逼,还有福晋四处放火,想要安安逸逸的过日子,简直是难如登天。论想要杀出重围,安稳度日,怎么破...
...
一次意外的逃脱,却又落入虎穴,被他拎着去领了结婚证。他是谁?传说中商业奇才站在顶尖尖上的男人,霸道杀伐果断阴戾的大冰块?嗯,的确很霸道杀伐的确很果断至于冰块?谁踏马的说的,简直宠得她不行好吗...
新书指尖画道已经发布,书号2489014,请书友们多多支持,车位上面有直通车,点老张的作者名也能看到,拜谢!...
一穷二白没有田,带着空间好挣钱肤白貌美,细腰长腿的胡蔓一朝穿越竟然变成丑陋呆傻小农女。替姐嫁给大龄猎户,缺衣少粮吃不饱,剩下都是病弱老,还好夫君条顺颜高体格好,还有空间做法宝。言而总之,这就是一个现代药理专业大学生,穿越成丑女发家致富,成为人生赢家的故事。...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